功能主治:用于早期冻疮、皲裂、溃疡、湿疹及浅表性静脉炎和软组织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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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卤米松一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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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湖北仁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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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2690 |
国药准字H20153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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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早期冻疮、皲裂、溃疡、湿疹及浅表性静脉炎和软组织损伤。 |
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神经性皮炎、皮肤瘙痒症、银屑病、脂溢性皮炎、湿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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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涂于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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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有出血性疾病或烧伤者禁用。2.严重高血压、新近的颅脑外伤或颅内出血患者禁用。3.先兆流产或产后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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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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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早期冻疮、皲裂、溃疡、湿疹及浅表性静脉炎和软组织损伤。 |
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神经性皮炎、皮肤瘙痒症、银屑病、脂溢性皮炎、湿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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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罕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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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不可长期、大面积使用。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灼烧感、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无论患者的年龄,均应避免长期连续使用,密封性包扎应限于短期和小面积皮肤。如特殊需要大剂量使用本品,或应用于大面积皮肤,或使用密封性包扎,或长期使用,应对患者进行定时的医疗检查。本品应慎用于面部或擦烂的部位(例如腋间部位),且只能短期使用。尚未见报道全身性不良反应,例如对于肾上腺皮质功能的作用。然而根据医学基本理论,不排除这种危险性。在以下条件使用本品时,如:大面积的皮肤上使用密封包扎时(尤其是在儿科),如果用药皮肤发生了感染,应立即加以合适的抗菌药治疗。本品不能与眼结膜或粘膜接触。皮质类固醇能掩盖本品中某一成分引起的皮肤过敏反应。应告诫患者本药品只能使用于本人当前的皮肤病,不能给其它人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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