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早期冻疮、皲裂、溃疡、湿疹及浅表性静脉炎和软组织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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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盐酸伐昔洛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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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湖北仁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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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2690 |
国药准字H20066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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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早期冻疮、皲裂、溃疡、湿疹及浅表性静脉炎和软组织损伤。 |
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II型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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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涂于患处。 |
口服,一次0.3g,一日2次,饭前空腹服用。带状疱疹连续服药10日。单纯性疱疹连续服药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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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有出血性疾病或烧伤者禁用。2.严重高血压、新近的颅脑外伤或颅内出血患者禁用。3.先兆流产或产后妇女禁用。 |
对本品及阿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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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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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早期冻疮、皲裂、溃疡、湿疹及浅表性静脉炎和软组织损伤。 |
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II型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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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罕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偶有头晕、头痛、关节痛、恶心、呕吐、腹泻、胃部不适、食欲减退、口渴、白细胞下降、蛋白尿及尿素氮轻度升高、皮肤瘙痒等,长程给药偶见痤疮、失眠、月经紊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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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不可长期、大面积使用。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灼烧感、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肾功能不全者、儿童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本药对二岁以下的儿童的安全性、有效性资料尚未建立。3.服药期间宜多饮水。对阿昔洛韦过敏者禁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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