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散风清热,泻火止痛。本品用于风热上攻﹑肺胃热盛所致的头晕目眩﹑暴发火眼﹑牙齿疼痛﹑口舌生疮﹑咽喉肿痛﹑耳痛耳鸣﹑大便秘结﹑小便短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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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白芷﹑薄荷﹑川芎﹑防风﹑甘草﹑黄柏﹑黄连﹑黄芩﹑荆芥穗﹑酒大黄﹑桔梗﹑菊花﹑连翘﹑蔓荆子﹑石膏﹑旋覆花﹑栀子。 |
本品为复方制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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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湖北香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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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879 |
国药准字H200505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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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散风清热,泻火止痛。本品用于风热上攻﹑肺胃热盛所致的头晕目眩﹑暴发火眼﹑牙齿疼痛﹑口舌生疮﹑咽喉肿痛﹑耳痛耳鸣﹑大便秘结﹑小便短赤。 |
可用于治疗如下条件中指明的微生物的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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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
可直接口服,或置适量温开水中,搅拌至完全溶解后服用。也可置于牛奶或果汁中,搅拌至完全溶解后服用。成人及体重大于40kg(或年龄大于12岁)的儿童,根据病情的需要,每次2~4片,每12小时一次。体重小于40kg(或年龄小于12岁)的儿童,选用混悬剂。剂量如下: 1.7~12岁儿童:每次1片半,每12小时一次。 2.2~7岁儿童:每次1片,每12小时一次。 3.9个月~2岁儿童:每次半片,每12小时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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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忌服,脾胃虚寒者禁用。 |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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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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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散风清热,泻火止痛。本品用于风热上攻﹑肺胃热盛所致的头晕目眩﹑暴发火眼﹑牙齿疼痛﹑口舌生疮﹑咽喉肿痛﹑耳痛耳鸣﹑大便秘结﹑小便短赤。 |
可用于治疗如下条件中指明的微生物的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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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忌食辛辣食物; 2.孕妇慎用; 3.脾胃虚寒者禁用。 |
本品一般耐受性好,临床上观察到的副反应大多数是温和和短暂的。少于3%的病人由于药物相关的副反应而停止治疗。据报道,主要的副反应是腹泻/粪便变稀(9%),恶心(3%),麻疹和荨麻疹(3%)、呕吐(1%)和阴道炎(1%)。不良反应的发生尤其是腹泻与用药剂量较大有关。其它罕见的副反应包括:腹部不适,腹胀和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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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服辛辣刺激等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有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患者,大便溏软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 (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和严重肝功能障碍者慎用。 (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 (4)本品和氨苄西林有完全交叉耐药性,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有交叉耐药性。 (5)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血液透析可影响本品中阿莫西林的血药浓度,因此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应加服本品1次。 (6)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7)严重肝功能减退者慎用。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 (8)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①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②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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