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凉血。用于由血热引起的疮疖;由肝热引起的心悸,烦燥,眩晕,头痛,失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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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三七叶茎、三七花。 |
丙酸氯倍他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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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药集团血塞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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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1553 |
国药准字H20040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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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凉血。用于由血热引起的疮疖;由肝热引起的心悸,烦燥,眩晕,头痛,失眠。 |
用于治疗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缓解肥厚搔痒性皮肤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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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5次。 |
外用,涂于患处,一日2-3次,待病情控制后,改为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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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对本品和其它皮质类固醇类药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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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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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凉血。用于由血热引起的疮疖;由肝热引起的心悸,烦燥,眩晕,头痛,失眠。 |
用于治疗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缓解肥厚搔痒性皮肤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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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有局部烧灼感、瘙痒、潮红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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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属于强效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库欣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2.大面积使用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的5%~10%,可以连续应用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ml。3.不能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因为即便短期应用也可造成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等不良反应。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不可用于眼部。6.应用时如出现皮肤刺激,应停用,并采取相应措施。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