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复杂部分性发作(亦称精神运动性发作或颞叶癫痫)、全身强直-阵孪性发作、上述两种混合性发作或其他部分性或全身性发作;对典型或不典型失神发作、肌阵孪或失神张力发作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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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马西平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马来酸氟吡汀。化学名称:2-氨基-3-乙酸氨基-6-(p-氟苯氨基)-吡啶,乙基-2-氨基-6-[(p-氟苯基)氨基]-3-吡啶-氨基甲酸 马来酸盐结构式为:分子式:C19H21O6N4F分子量:42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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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美通制药有限公司 |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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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2664 |
国药准字H20153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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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复杂部分性发作(亦称精神运动性发作或颞叶癫痫)、全身强直-阵孪性发作、上述两种混合性发作或其他部分性或全身性发作;对典型或不典型失神发作、肌阵孪或失神张力发作无效 |
适用于急性轻、中度疼痛:如运动性肌肉痉挛导致的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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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1.抗惊厥,开始一次0.1g,一日2~3次;第二日后每日增加0.1g,直到出现疗效为止;维持量根据调整至最低有效量,分次服用;注意个体化,最高量每日不超过1.2g。 2.镇痛,开始一次0.1g,一日2次;第二日后每隔一日增加0.1~0.2g,直到疼痛缓解,维持量每日0.4~0.8g,分次服用;最高量每日不超过1.2g。 3.尿崩症,单用时一日0.3~0.6g,如与其他抗利尿药合用,每日0.2~0.4g,分3次服用。 4.抗燥狂或抗精神病,开始每日0.2~0.4g,每周逐渐增加至最大量1.6g,分3~4次服用。每日限量,12~15岁,不超过1g;15岁以上不超过1.2g;有少数用至1.6g。通常成人限量为1.2g,12~15岁每日不超过1g,少数人需用至1.6g。作止痛用每日不超过1.2g。小儿常用量抗惊厥,6岁以前开始每日按体重5mg/kg,每5~7日增加一次用量,达每日10mg/kg,必要时增至20mg/kg,维持量调整到维持血药浓度8~12μg/kg,一般为按体重10~20mg/kg,约0.25~0.3g,不超过0.4g;6~12岁儿童第一日0.05g~0.1g,服2次,隔周增加0.1g至出现疗效;维持量调整到最小有效量,一般为每日0.4~0.8g,不超过1g,分3~4次服用。 |
根据患者自身的疼痛状况以及对药物的敏感程度来决定服用马来酸氟吡汀的剂量:每次1粒,每天服用3-4次,每次应间隔时间应相同。服用时应用水将马来酸氟吡汀胶囊整个吞服,切记不能嚼碎。如果疼痛加剧,可以按照每天3次,每次2粒的给药方案服用马来酸氟吡汀。每天服用马来酸氟吡汀的最高剂量不能超过600mg(相当于6粒马来酸氟吡汀胶囊)。医生另有处方说明例外对于年龄超过65岁、初次使用马来酸氟吡汀的老年患者,给药方案为每早晚各给予1粒马来酸氟吡汀胶囊。可根据疼痛的程度以及对药物的耐受情况适当增加马来酸氟吡汀的服用剂量。对有明显的肾功能障碍或低蛋白血症的患者,每天服用马来酸氟吡汀的最大剂量应不超过300mg(相当于3粒马来酸氟吡汀胶囊)。如果需要给予患者高剂量的马来酸氟吡汀,此时应对患者进行严密的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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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禁用:有房室传导阻滞,血清铁严重异常、骨髓抑制、严重肝功能不全等病史者。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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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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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大量实验结果表明马来酸氟吡汀对胎儿无毒性,但是当患者妊娠时,不应服用马来酸氟吡汀。目前还没有有关妊娠妇女使用马来酸氟吡汀的资料。如果必须对产褥期的妇女给予马来酸氟吡汀,应停止继续哺乳。先前的研究结果表明,有少量的药物活性物质可以经过乳汁分泌。儿童用药:18岁以下受试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老年用药:对于肾功能或血浆蛋白水平降低、年龄大于65岁的患者而言,应对给药剂量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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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复杂部分性发作(亦称精神运动性发作或颞叶癫痫)、全身强直-阵孪性发作、上述两种混合性发作或其他部分性或全身性发作;对典型或不典型失神发作、肌阵孪或失神张力发作无效 |
适用于急性轻、中度疼痛:如运动性肌肉痉挛导致的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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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是中枢神经系统的反应,表现为视力模糊、复视、眼球震颤。 2.因刺激抗利尿激素分泌引起水的潴留和低钠血症(或水中毒),发生率约10~15%。 3.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变态反应,Stevens-Johnson综合症或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皮疹、荨麻疹、瘙痒;儿童行为障碍,严重腹泻,红斑狼疮样综合症(荨麻疹、瘙痒、皮疹、发热、咽喉痛、骨或关节痛、乏力)。 4.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腺体病,心律失常或房室传导阻滞(老年人尤其注意),骨髓抑制,中枢神经系统中毒(语言困难、精神不安、耳鸣、颤、幻视),过敏性肝炎,低钙血症,直接影响骨代谢导致骨质疏松,肾脏中毒,周围神经炎,急性尿紫质病,栓塞性脉管炎,过敏性肺炎,急性间歇性卟啉病,可致甲状腺功能减退。因注意有一例合并无菌性脑膜炎的肌阵孪性癫癎患者,接受本品治疗后引起脑膜炎复发。偶见粒细胞减少,可逆性血小板减少,再障,中毒性肝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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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与三环类抗抑郁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2.用药期间注意检查:全血细胞检查(包括血小板、网织红细胞及血清铁,应经常复查达2~3年),尿常规,肝功能,眼科检查;卡马西平血药浓度测定。 3.一般疼痛不要用本品。 4.糖尿病人可能引起尿糖增加,应注意。 5.癫癎患者不能突然撤药。 6.已用其他抗癫癎药的病人,本品用量应逐渐递增,治疗4周后可能需要增加剂量,避免自身诱导所致血药浓度下降。 7.下列情况应停药:肝中毒或骨髓抑制症状出现,心血管系统不良反应或皮疹出现。 8.用于特异性疼痛综合征止痛时,如果疼痛完全缓解,应每月减量至停药。 9.饭后服用可减少胃肠反应,漏服时应尽快补服,不可一次服双倍量,可一日内分次补足。 10.下列情况应慎用:乙醇中毒,心脏损害,冠心病,糖尿病,青光眼,对其他药物有血液反应史者(易诱发骨髓抑制),肝病,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或其他内分泌紊乱,尿潴留,肾病。 |
对于肾功能、肝功能损伤的患者,应对其肝脏酶系统/肌酐进行检查。 对驾驶车辆、操作机械和对无安全保护工作人员的影响: 即使是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服用,该药物对患者的反应能力也会有一定的影响。服用马来酸氟吡汀后感觉到困倦或者晕眩的患者不应驾驶车辆或操作机械,尤其是在同时饮用酒精后。 在进行马来酸氟吡汀治疗的过程中,接受尿液检测时,会出现胆红素、粪胆色素原和蛋白尿检测阳性的结果。定量血清胆红素的测定也可能有假阳性的结果 服用大剂量的药物会引起尿液变为绿色,但无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