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牙痛、肌肉痛。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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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布洛芬,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分子式:C13H18O2分子量:206.28 |
活性成份:咪唑斯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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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赤峰维康生化制药有限公司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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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0189 |
国药准字J20171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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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牙痛、肌肉痛。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本品是长效的组胺H1受体拮抗剂,适用于成人或12岁以上的儿童所患的荨麻疹等皮肤过敏症状、季节性过敏性鼻炎(花粉症)及常年性过敏性鼻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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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或加水分散后服用,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 过4次。 |
口服。 成人(包括老年人)和12岁以上儿童:每日1次,每次1片(10mg)。 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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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者反应的患者。 4.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因手术期疼痛的治疗。 5.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6.有活动性消化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 7.重度心力衰竭患者。 |
本药可能会使个别患者产生不良反应,根据发生率由高至低依次为: –偶见:困意和乏力(通常为一过性的)、食欲增加并伴有体重增加。 –罕见:口干、腹泻、腹痛(包括消化不良)或头痛。 –极个别病例:低血压、迷走神经异常(可能引起晕厥)、焦虑、抑郁、白细胞计数降低、肝酶升高。 –极罕见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全身性皮疹、荨麻疹、瘙痒和低血压。 –有支气管痉挛以及哮喘加重的报道。但考虑到治疗人群中哮喘的发生率较高,因此尚不能确定与咪唑斯汀的相关性。 –与某些抗组胺药物合用时,曾观察到QT间期延长的现象,这会增加高危人群发生严重心律失常的风险。 –极罕见血糖或电解质水平的轻微变化,即使在健康人中发生此类轻微变化,其临床意义也不清楚。对于高危患者(特别是糖尿病、怀疑有电解质失衡和心律失常的患者),应对适当指标进行定期监测。 –由于本品含有蓖麻油,可能会引起消化道不适,如恶心、呕吐和腹痛。治疗期间如出现不良反应请与医生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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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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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 孕妇使用咪唑斯汀的安全性尚未建立。动物试验未显示咪唑斯汀在妊娠期、围产期及产后期对胚胎或胎仔的发育有直接或间接的毒性。目前尚无孕妇使用咪唑斯汀的有关致畸性和胎儿毒性的充分资料,但和其它药物一样,孕期尤其前三个月不建议使用。 哺乳 尚缺乏用药后咪唑斯汀在母乳中浓度的资料,因此不建议在哺乳期使用。 儿童用药:尚无12岁以下儿童用药方面的资料。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用药同成人。 老年患者可能对咪唑斯汀潜在的镇静作用和对心脏复极化作用较为敏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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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牙痛、肌肉痛。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本品是长效的组胺H1受体拮抗剂,适用于成人或12岁以上的儿童所患的荨麻疹等皮肤过敏症状、季节性过敏性鼻炎(花粉症)及常年性过敏性鼻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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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 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过敏性肝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3.罕见皮疹、荨麻疹、瘙痒。有报道,极少数患者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包括本品)可能会出现致命的、严重的皮肤 不良反应。 4.有胃肠道疾病,如溃疡性结肠炎和克隆氏病既往史者,有可能加重病情。老年患者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出现不良反 应的频率增加,尤其是胃肠道出血和穿孔等情况,应停药并立即就医。 5.本品可导致新发高血压或使已有的高血压症状加重,其中的任何一种都可导致心血管事件的发生率增加。本品可 能引起严重心血管血栓性不良事件,心肌梗死和卒中的风险增加,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如出现胸痛、气短、无力 、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立即就医。 |
1.药理作用 咪唑斯汀具有独特的抗组胺和抗过敏反应炎症介质的双重作用。体内和体外药理学试验均表明咪唑斯汀是一种强效的、高选择性的组胺H1受体拮抗剂。在利用过敏反应动物模型进行的试验中,咪唑斯汀还可抑制活化的肥大细胞释放组胺(0.3mg/kg,口服)以及抑制嗜中性粒细胞等炎性细胞的趋化作用(3mg/kg,口服)。同时,咪唑斯汀还抑制变态反应时细胞间粘附性分子-1的释放。药理试验显示咪唑斯汀具有抗炎活性,这可能与其具有抑制5-脂肪氧合酶的作用有关。 人体内进行的组胺诱导的风团和红斑研究显示,给予本品10mg后,其抗组胺作用迅速、强效(4小时后抑制80%症状)和持久(24小时)。长疗程给药后,未发生耐药现象。 临床前及临床研究均表明咪唑斯汀在抗组胺剂量下没有抗胆碱能作用和镇静作用。 2.毒理研究 对若干种属动物的研究显示,在咪唑斯汀剂量超过治疗剂量10-20倍时,仅出现对心脏复极化的影响。在对清醒的犬进行的试验显示,在70倍于治疗剂量下,心电图结果显示了咪唑斯汀与酮康唑的药理学相互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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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严重疼痛者,应去医院就诊;用于解毒不得超 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要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应慎用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0岁以上,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或其他出血性疾病)、支气管哮喘患者或既往有支气管哮喘病史的患者(可能会引起支气管痉挛)、肠胃病患者或 既往有胃肠道病史(溃疡性大肠炎和克隆氏病)的患者、高血压患者或既往有高血压或心理衰竭(如液体潴留和水 肿)等心血管疾病病史的患者,有红斑狼疮或其他免疫系统疾病患者。 5.根据控制症状的需要,在最短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可以使不良反应降到最低。 6.本品可能引起致命的、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当出现皮疹或过敏反应的其他征象时,如用药后出现瘙痒、皮疹、 尤其出现口腔、眼、外生殖器红斑、糜烂等,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7.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在个别病例中观察到,咪唑斯汀具有轻微的延长QT间期的可能性,该延长作用的程度适度,不伴随心脏节律紊乱。 –如有心脏病、心源性不适或心悸病史,用药前请征求医生的意见。 –大多数服用咪唑斯汀的患者可以驾驶或完成需要精神集中的工作。但为了识别个体是否对药物特殊敏感,建议在驾驶和进行复杂工作之前对个体进行评估。 –如有疑问,请向医生或药师咨询。 –置于儿童不易拿到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