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症见胸闷,心前区刺痛,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症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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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丹参、三七、冰片。 |
1,2,3,5/4,6环己六醇尼古丁酸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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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天津金世制药有限公司 |
河南省安阳市第一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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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2020430 |
国药准字H41023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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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症见胸闷,心前区刺痛,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症候者。 |
本品用于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各种末梢血管障碍性疾病(如闭塞性动脉硬化症、肢端动脉痉挛症、冻伤、血管性偏头痛等)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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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口服,每日3次,一次0.2-0.6g,连续服用1-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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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慎用 |
1对本品或其他烟酸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患活动性肝病、不明原因氨基转移酶升高等肝功能异常者禁用。 3活动性溃疡病、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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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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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烟酸可从乳汁中分泌,有可能造成乳儿不良反应,应考虑停药或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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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症见胸闷,心前区刺痛,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症候者。 |
本品用于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各种末梢血管障碍性疾病(如闭塞性动脉硬化症、肢端动脉痉挛症、冻伤、血管性偏头痛等)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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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有一些比较少见的不良反应,如可致显著窦性心动过缓、肺结核咯血和血小板减少等。 |
本品为一温和的周围血管扩张剂,在体内逐渐水解为烟酸和肌醇,故具有烟酸和肌醇二者的药理作用,具降脂作用。其血管扩张作用较烟酸缓和而持久,没有服用烟酸后的潮红和胃部不适等副作用。本品可选择性的使病变部位和受寒冷刺激的敏感部位的血管扩张,而对正常血管的扩张作用则较弱。此外并有溶解血栓、抗凝、抗脂肪肝、降低毛细血管脆性等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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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过敏体质者慎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生冷、油腻、辛辣难消化的食品,以免加重病情。用药期间不要饮酒,吸烟,少喝浓茶或咖啡。多吃水果及富含纤维食物,保持大便通畅。用药期间,注意休息,避免劳累,保证充足的睡眠。保持心情舒畅,忌过度思虑,避免恼怒、抑郁等不良情绪。从事适当的体育锻炼或体力活动,增强体质。 |
胃酸缺乏者应同时服用稀盐酸或柠檬汁以减少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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