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症见胸闷,心前区刺痛,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症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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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丹参、三七、冰片。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酒石酸美托洛尔。化学名为:1-异丙氨基-3-[对-(2-甲基乙基)苯氧基]-2-丙醇L(+)-酒石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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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天津金世制药有限公司 |
珠海经济特区生物化学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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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2020430 |
国药准字H20057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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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症见胸闷,心前区刺痛,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症候者。 |
高血压、心绞痛、心肌梗死、心律失常、甲状腺功能亢进、肥厚型心肌病、偏头痛、焦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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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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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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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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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症见胸闷,心前区刺痛,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症候者。 |
高血压、心绞痛、心肌梗死、心律失常、甲状腺功能亢进、肥厚型心肌病、偏头痛、焦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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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有一些比较少见的不良反应,如可致显著窦性心动过缓、肺结核咯血和血小板减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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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过敏体质者慎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生冷、油腻、辛辣难消化的食品,以免加重病情。用药期间不要饮酒,吸烟,少喝浓茶或咖啡。多吃水果及富含纤维食物,保持大便通畅。用药期间,注意休息,避免劳累,保证充足的睡眠。保持心情舒畅,忌过度思虑,避免恼怒、抑郁等不良情绪。从事适当的体育锻炼或体力活动,增强体质。 |
肾功能损害肾功能对本品清除率无明显影响,因此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肝功能损害通常肝硬化患者所用美托洛尔的剂量与肝功能正常者相同。仅在肝功能非常严重损害(如旁路手术患者)时才需考虑减少剂量。接受受体阻滞剂治疗的患者不可静脉给予维拉帕米。美托洛尔可能使外周血管循环障碍疾病的症状如间歇性跛行加重。对严重的肾功能损害、伴代谢性酸中毒的严重急症,及合用洋地黄时,必须慎重。在没有伴随治疗的情况下,本品不可用于潜在的或有症状的心功能不全的患者。患变异型(Prinzmetal氏)心绞痛的患者,在使用受体阻滞剂后可能会由于受体介导的冠状血管收缩而导致心绞痛发作的频度和程度加重。因此,非选择性受体阻滞剂不能用于此类患者。选择性1受体阻滞剂在使用时也必须慎重。对支气管哮喘或其他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应同时给予足够的扩支气管治疗,受体激动剂的剂量可能需要增加。美托洛尔的治疗对糖代谢的影响或掩盖低血糖的危险低于非选择性受体阻滞剂。在罕见的情况下,原有的中度房室传导异常可能加重(可能导致房室阻滞)。受体阻滞剂的治疗可能会妨碍对过敏反应的治疗,常规剂量的肾上腺素治疗并不总能得到预期的疗效。嗜铬细胞瘤患者若使用本品,应考虑合并使用受体阻滞剂。本品应尽可能逐步撤药,整个撤药过程至少用二周时间,剂量逐渐减低,直至最后减至25mg(50mg片的半片)。在此期间,特别是对于已知伴有缺血性心脏病的患者应进行密切监测。在撤除受体阻滞剂期间,可能会使冠状动脉事件,包括心脏猝死的危险增加。在手术前应告知麻醉医师患者正在服用本品。对接受手术的患者,不推荐停用受体阻滞剂。对驾驶汽车和操作机械的影响,在用本品治疗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眩晕和疲劳,因此在需要集中注意力时,如驾驶和操作机械时应慎用。运动员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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