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库

1
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

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

非处方药 非医保

天津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局限性瘙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慢性湿疹

查看说明书
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
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
更昔洛韦分散片
更昔洛韦分散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

本品主要成份为更昔洛韦。

生产企业

天津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2021026

国药准字H2011008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局限性瘙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慢性湿疹

本品用于免疫损伤引起巨细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1、用于免疫功能损伤发生的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的维持治疗。

用法用量

皮肤外用。直接涂于患处,每日2-3次;病情较重或慢性炎症患者,每日5-8次或遵医嘱。

本品为分散片,可直接口服/吞服,或将本品投入约100ml水中,振摇分散后口服。 肾功能正常情况下 CMV视网膜炎的维持治疗:在诱导治疗后,推荐维持量为每次1000 mg,一天3次.与食物同服。也可在非睡眠时每次服500 mg,每3小时1次,每日6次,与食物同服。维持治疗时若CMV视网膜炎有发展,则应重新进行诱导治疗。 晚期HIV感染CMV病的预防:预防剂量为每次1000 mg,一天3次,与食物同服。 器官移植受者CMV病的预防:预防剂量为每次1000 mg,一天3次,与食物同服。用药疗程根据免疫抑制的时间和程度确定。 若患者肾功能减退,则应根据肌酐清除率酌情调整用量,见下表:(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更昔洛韦在人类用药的推荐剂量水平可能引起致畸和胚胎毒性。没有对妊娠妇女进行足够的、良好对照研究。故仅在充分显示治疗益处超过对胎儿的潜在危害的情况下,方可在妊娠期使用本品。对更昔洛韦是否分泌入人类乳汁的情况未知。由于许多药物可分泌入人乳,且更昔洛韦治疗可引起动物致癌和致畸效果,考虑更昔洛韦对乳儿可能有严重的不良反应,因此,哺乳期妇女慎用。如哺乳期必须接受本品,则应在治疗期停止授乳。使用最后一剂本品后至哺乳前最少的安全间隔尚未知。儿童用药:本品对儿科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由于潜在长期的致癌性和生殖毒性,故在儿科人群使用本品应特别谨慎。仅在仔细评价且认为潜在的获益超过风险时方可给儿科患者用药。接受本品治疗的所报道的儿童不良事件与成人报道的事件相似。粒细胞减少症(17%)和血小板减少症(10%)是最常报道的不良事件。老年用药:本品在老年患者的药代动力学资料尚未确立。由于老年个体通常肾小球滤过率低,故在本品治疗前和治疗中应特别注意评价肾功能。对本品的临床研究中未包括足够的65岁或以上患者,不能确定他们的反应是否与年轻个体不同。其他的临床实践亦没有确定老年患者和年轻患者

成分

用于局限性瘙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慢性湿疹

本品用于免疫损伤引起巨细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1、用于免疫功能损伤发生的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的维持治疗。

药理作用

长期大量使用可继发细菌、真菌感染、局部可发生痤疮、酒渣样皮炎、皮肤萎缩及毛细血管扩张,并可有瘙痒、色毒沉着、颜面红斑、创伤愈合障碍等反应。

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眼、鼻等)  2.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解请咨询医师。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用,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应咨询医生。  5.运动员慎用。  6.小儿避免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8.本品状态改变时慎用。  9.请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在成年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  1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