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局限性瘙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慢性湿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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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 |
全反式维A酸。其化学名称为:3,7-二甲基-9-(2,6,6-三甲基环己烯)-2,4,6,8全反式壬四烯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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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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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1026 |
国药准字H200834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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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局限性瘙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慢性湿疹 |
适用于痤疮、扁平苔癣、白斑、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屑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同时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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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皮肤外用。直接涂于患处,每日2-3次;病情较重或慢性炎症患者,每日5-8次或遵医嘱。 |
1,用于皮肤疾病的治疗。口服,每日2-3次,每次10mg2,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的治疗。口服,按体表面积每天45mg/㎡,每日最高总量不超过0.12g,分2~4次服用,疗程4~8周。根据治疗反应调整用量,达完全缓解后,还应给予标准化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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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对本药成分过敏的病人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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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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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局限性瘙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慢性湿疹 |
适用于痤疮、扁平苔癣、白斑、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屑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同时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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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长期大量使用可继发细菌、真菌感染、局部可发生痤疮、酒渣样皮炎、皮肤萎缩及毛细血管扩张,并可有瘙痒、色毒沉着、颜面红斑、创伤愈合障碍等反应。 |
1、唇炎、黏膜干燥、结膜炎、甲沟炎、脱发。2、高血脂,多发生于治疗后2-3个月。3、引起胚胎发育畸形。4、肝功能受损。5、其他:可出现头痛、头晕(50岁以下者较老年人多)、骨增厚、口干、脱屑以及对光过敏、皮肤色素变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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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眼、鼻等) 2.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解请咨询医师。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用,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应咨询医生。 5.运动员慎用。 6.小儿避免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8.本品状态改变时慎用。 9.请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在成年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 1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
服用本品治疗APL,应在有经验的血液科医生严格监督下使用。口服本品出现不良反应时,应控制剂量或与谷维素,V,VB等服用,可使头疼等症状减轻或消失。在治疗严重皮肤病时,可与皮质激素,抗生素等合并使用,以增加疗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