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局限性瘙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慢性湿疹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 |
本品主要成份是鬼臼毒素。 |
|
生产企业 |
天津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葫芦岛国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1026 |
国药准字H2007418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局限性瘙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慢性湿疹 |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
用法用量 |
皮肤外用。直接涂于患处,每日2-3次;病情较重或慢性炎症患者,每日5-8次或遵医嘱。 |
①涂药前先用消毒、收敛溶液(如高锰酸钾溶液等)清洗患处、擦干;②用特制药签将药液涂于疣体处,涂遍疣体,不需重复并尽量避免药液接触正常皮肤和粘膜;③用药总量勿超过1毫升,涂药后暴露患处使药液干燥;④每日用药2次,连续3天,停药观察4天为一疗程。如病灶尚有残留可重复一个疗程,但最多不超过三个疗程,如三个疗程后仍有湿疣,患者应及时就医以进一步检查。 |
|
副作用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1.多数病人用药后涂药部位可出现不同程度烧灼感或刺痛感,以及红斑、水肿和糜烂; 2.脱落后局部可出现红斑或浅表糜烂,以上均为常见的局部反应,不必停药。 3.个别患者局部反应严重,可用消炎、收敛药液冷湿敷或用霜、乳、糊剂处理,可很快显著减轻症状,对于局部出现严重溃疡、水肿、剧烈疼痛者,必要时可停止治疗。 4.少数病人治疗过程中无任何不良反应。 5.外用治疗未见系统不良反应。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目前尚缺乏儿童用药方面的实验资料,建议儿童不宜用药。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
成分 |
用于局限性瘙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慢性湿疹 |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
药理作用 |
长期大量使用可继发细菌、真菌感染、局部可发生痤疮、酒渣样皮炎、皮肤萎缩及毛细血管扩张,并可有瘙痒、色毒沉着、颜面红斑、创伤愈合障碍等反应。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眼、鼻等) 2.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解请咨询医师。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用,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应咨询医生。 5.运动员慎用。 6.小儿避免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8.本品状态改变时慎用。 9.请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在成年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 1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
1.本药仅供外用,不可口服。 2.本药不能接触眼部。若不慎进入眼部要立即用清水冲洗净。 3.严禁药液与健康皮肤长期接触,因为药液中的活性成分能损害健康皮肤。 4.治疗期间,最好不要性交。 5.用药后立即盖紧瓶盖,防止药液蒸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