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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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 |
本品每瓶含牛磺酸0.4克。辅料为:硼酸、硼砂、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对羟基苯甲酸丙酯、玻璃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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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三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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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1027 |
国药准字H440245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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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
用于急、慢性结膜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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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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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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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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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
用于急、慢性结膜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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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局部用药可发生过敏反应。2.可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3.长期使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偶有一过性刺激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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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2.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
1.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2.若出现充血、眼痒、水肿等症状,应停药就医。 3.打开后应在4周内用完,逾期请勿使用。 4.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液。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