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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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磺酸帕珠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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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泉州中侨药业有限公司 |
华仁药业(日照)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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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0568 |
国药准字H200605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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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慢性呼吸道疾病继发性感染,如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气肿、肺间质纤维化、支气管哮喘、陈旧性肺结核等;肺炎、肺脓肿;2.肾盂肾炎、复杂性膀胱炎、前列腺炎;3.烧伤创面感染,外科伤口感染;4.胆囊炎、胆管炎、肝脓肿;5.腹腔内脓肿、腹膜炎;6.生殖器官感染,如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盆腔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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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6~12岁儿童,一次0.5片。 2.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静脉滴注:0.3g/次,2次/日,30~60分钟/次,疗程7~14天。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使用时根据说明书调整剂量或用药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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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18岁以下患者禁用。【老人用药】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要检查血中浓度及尿中排泄的结果。当出现Cmax上升、AUC增大及尿中回收率降低时要注意用量,慎重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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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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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要检查血中浓度及尿中排泄的结果。当出现Cmax上升、AUC增大及尿中回收率降低时要注意用量,慎重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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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慢性呼吸道疾病继发性感染,如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气肿、肺间质纤维化、支气管哮喘、陈旧性肺结核等;肺炎、肺脓肿;2.肾盂肾炎、复杂性膀胱炎、前列腺炎;3.烧伤创面感染,外科伤口感染;4.胆囊炎、胆管炎、肝脓肿;5.腹腔内脓肿、腹膜炎;6.生殖器官感染,如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盆腔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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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本品为第四代喹诺酮类抗菌药,作用机理为DNA拓扑异构酶抑制剂,使细菌的DNA无法形成超螺旋结构,导致细菌细胞无法分裂和增殖而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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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喹诺酮类抗菌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患者使用本品后避免在阳光下曝晒。4、轻至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需降低本品的给药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