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各种末梢血管障碍性疾病(如闭塞性动脉硬化症、肢端动脉痉挛症、冻伤、血管性偏头痛等)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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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烟酸肌醇酯。【成份】化学名:1,2,3,5/4,6环己六醇尼古丁酸酯分子式:C42H30N6O12分子量:810.73 |
重组人干扰素α-2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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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市永康药业有限公司 |
兆科药业(合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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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0595 |
国药准字S20010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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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各种末梢血管障碍性疾病(如闭塞性动脉硬化症、肢端动脉痉挛症、冻伤、血管性偏头痛等)的辅助治疗。 |
治疗宫颈糜烂;治疗尖锐湿疣,也可用于治疗带状疱疹、口唇疱疹及生殖器疱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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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3次,一次0.2-0.6g,连续服用1-3个月。 |
治疗宫颈糜烂:月经干净后第3天开始用药,隔日一次,一次1克,6-10次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治疗病毒性皮肤病:涂患处,每日4次。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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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它烟酸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患活动性肝病、不明原因氨基转移酶升高等肝功能异常者禁用。3.活动性溃疡病、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
1、治疗宫颈糜烂:个别患者偶可出现轻度瘙痒,下腹部坠胀,分泌物增多,停药后自行消失。未见其它明显不良反应。2、治疗病毒性皮肤病:用药期间偶见轻度瘙痒、灼痛,不需终止治疗可自行缓解。未见其它明显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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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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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未在孕妇中进行充分的严格对照临床研究,只有医生确实认为本品的潜在利益大于胎儿的潜在危险才可使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经验仍有限,对此类病例应小心权衡利弊后遵医嘱用药,其他尚不清楚。老年用药:正常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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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各种末梢血管障碍性疾病(如闭塞性动脉硬化症、肢端动脉痉挛症、冻伤、血管性偏头痛等)的辅助治疗。 |
治疗宫颈糜烂;治疗尖锐湿疣,也可用于治疗带状疱疹、口唇疱疹及生殖器疱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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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服药后可有轻度恶心、发汗、瘙痒感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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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胃酸缺乏者应同时服用稀盐酸或柠檬汁以减少不良反应。 |
1.对干扰素有过敏史者慎用。 2.治疗宫颈糜烂,月经期间停止用药。 3.治疗宫颈糜烂,用药期间禁止性生活及坐浴。 4.治疗口唇疱疹及生殖器疱疹,本品为非首选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