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各种末梢血管障碍性疾病(如闭塞性动脉硬化症、肢端动脉痉挛症、冻伤、血管性偏头痛等)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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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烟酸肌醇酯。【成份】化学名:1,2,3,5/4,6环己六醇尼古丁酸酯分子式:C42H30N6O12分子量:810.73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氟西汀化学名称:(±)-N-甲基-3-苯基-3-[(α、α、α-三氟-P-甲苯基)-氧代]丙胺盐酸盐分子式:C17H18F3NO?HCL分子量:34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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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市永康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力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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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0595 |
国药准字H20123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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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各种末梢血管障碍性疾病(如闭塞性动脉硬化症、肢端动脉痉挛症、冻伤、血管性偏头痛等)的辅助治疗。 |
抑郁症;强迫症(OCD);神经性贪食症:作为心理治疗的辅助用药,以减少贪食和导泻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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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3次,一次0.2-0.6g,连续服用1-3个月。 |
口服。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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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它烟酸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患活动性肝病、不明原因氨基转移酶升高等肝功能异常者禁用。3.活动性溃疡病、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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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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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由于尚未明确在中国儿童及青少年(18岁以下)中使用的安全性及疗效,因此不该人群中使用。老年用药:增加剂量应当慎重,日剂量一般不宜超过40mg。最高推荐剂量为60mg/天(见【用法用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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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各种末梢血管障碍性疾病(如闭塞性动脉硬化症、肢端动脉痉挛症、冻伤、血管性偏头痛等)的辅助治疗。 |
抑郁症;强迫症(OCD);神经性贪食症:作为心理治疗的辅助用药,以减少贪食和导泻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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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服药后可有轻度恶心、发汗、瘙痒感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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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胃酸缺乏者应同时服用稀盐酸或柠檬汁以减少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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