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各种末梢血管障碍性疾病(如闭塞性动脉硬化症、肢端动脉痉挛症、冻伤、血管性偏头痛等)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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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烟酸肌醇酯。【成份】化学名:1,2,3,5/4,6环己六醇尼古丁酸酯分子式:C42H30N6O12分子量:810.73 |
本品每袋含盐酸氨基葡萄糖0.48克。辅料为乳糖、蔗糖粉、阿斯巴甜和聚乙烯吡咯烷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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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市永康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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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0595 |
国药准字H2014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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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各种末梢血管障碍性疾病(如闭塞性动脉硬化症、肢端动脉痉挛症、冻伤、血管性偏头痛等)的辅助治疗。 |
全身所有部位的骨关节炎的治疗和预防,包括膝关节、髋关节、脊柱、肩、手和手腕、踝关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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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3次,一次0.2-0.6g,连续服用1-3个月。 |
口服。一次0.24克-0.48克,一日3次,或遵医嘱。一般疗程4-12周,如有必要在医师指导下可延长服药时间。每年重复治疗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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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它烟酸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患活动性肝病、不明原因氨基转移酶升高等肝功能异常者禁用。3.活动性溃疡病、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
罕见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便秘、腹胀、腹泻。有些患者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包括皮疹、瘙痒和皮肤红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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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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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各种末梢血管障碍性疾病(如闭塞性动脉硬化症、肢端动脉痉挛症、冻伤、血管性偏头痛等)的辅助治疗。 |
全身所有部位的骨关节炎的治疗和预防,包括膝关节、髋关节、脊柱、肩、手和手腕、踝关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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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服药后可有轻度恶心、发汗、瘙痒感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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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胃酸缺乏者应同时服用稀盐酸或柠檬汁以减少不良反应。 |
1.本品直在饭时或饭后服用。可减少胃肠道不适,特别是有胃溃疡的患者。 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在服药后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 3.用药一疗程后,症状末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怀孕3个月内避免服用该药物。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