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2~3个月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2型糖尿病患者,这类糖尿病患者的胰岛B细胞需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且无急性并发症(如感染,创伤,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等),不合并妊娠,无严重的慢性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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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格列吡嗪。 |
本品活性成分为沙格列汀。 化学名:(1S,3S,5S)-2-[(2S)-2-氨基-2-(3-羟基-l-金刚烷基)-l-羰基乙基]-2-氮杂双环[3.1.0]己烷-3-腈,一水合物 分子式:C18H25N3O2·H2O 分子量:33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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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分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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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519 |
国药准字J20160069(原国药准字J20150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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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2~3个月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2型糖尿病患者,这类糖尿病患者的胰岛B细胞需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且无急性并发症(如感染,创伤,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等),不合并妊娠,无严重的慢性并发症。 |
2型糖尿病、改善血糖控制、降低糖化血红蛋白水平、减少胰岛素用量、减轻体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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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剂量因人而异,一般推荐剂量2.5~20mg/日,早餐前30分钟服用。日剂量超过15mg,宜在早,中,晚分三次餐前服用。 2.单用饮食疗法失败者、起始剂量一日2.5~5mg,以后根据血糖和尿糖情况增减剂量,每次增减2.5~5.0mg。一日剂量超过15mg,分2~3次餐前服用。 3.已使用其他口服磺酰脲类降糖药者、停用其他磺酰脲药3天,复查血糖后开始服用本品。从5mg起逐渐加大剂量,直至产生理想的疗效。最大日剂量不超过3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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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磺胺药过敏者。 2.已明确诊断的1型糖尿病患者。3.2型糖尿病患者伴有酮症酸中毒﹑昏迷﹑严重烧伤﹑感染﹑外伤和重大手术等应激情况。 3.肝﹑肾功能不全者。 4.白细胞减少的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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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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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2~3个月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2型糖尿病患者,这类糖尿病患者的胰岛B细胞需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且无急性并发症(如感染,创伤,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等),不合并妊娠,无严重的慢性并发症。 |
2型糖尿病、改善血糖控制、降低糖化血红蛋白水平、减少胰岛素用量、减轻体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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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较常见的为胃肠道症状(如恶心,上腹胀满)、头痛等,减少剂量即可缓解。 2.个别患者可出现皮肤过敏。 3.偶见低血糖,尤其是年老体弱者、活动过度者、不规则进食、饮酒或肝功能损害者,亦偶见造血系统可逆性变化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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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注意饮食控制和用药时间。 2.下列情况应慎用:体质虚弱﹑高热﹑恶心和呕吐﹑有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或垂体前叶功能减退症者。 3.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血象,并进行眼科检查。 4.避免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 |
一般情况:沙格列汀不能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患者。尚未进行沙格列汀与胰岛素联用的研究。肾功能不全:沙格列汀用于中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的临床试验数据有限,不推荐用于这类人群(参见用法用量和药代动力学)。肝功能受损:沙格列汀用于中度肝功能受损患者需谨慎,不推荐用于重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参见用法用量和药代动力学)。过敏反应:沙格列汀不可用于对二肽基肽酶-4(DPP4)抑制剂存在严重过敏反应的患者。皮肤疾病:有报告在猴子的非临床毒理学试验中发现,猴的四肢出现溃疡和坏死性皮肤损伤(参见药理毒理学)。尽管在临床上并未发现皮损的发生率升高,但糖尿病并发皮损的患者使用沙格列汀的临床经验有限。上市后报告显示在使用DPP4抑制剂类的患者中出现了皮疹,因此皮疹也被列为沙格列汀的不良反应之一(参见不良反应)。在糖尿病患者的日常管理中,建议观察皮肤是否存在水泡,皮疹和溃疡。心力衰竭:在纽约心功能分级(NYHA)为I-II的患者中的临床经验有限,对NYHA为III-IV的患者使用沙格列汀的情况没有临床经验。免疫功能低下患者:沙格列汀临床试验并未对接受器官移植或者明确诊断为免疫缺陷综合征的免疫功能低下的患者进行研究。因此,尚未获得沙格列汀在此类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乳糖:本品含有乳糖一水合物。罕见的半乳糖不耐受遗传疾病、Lapp乳糖酶缺乏症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患者不得服用本品。与已知会引起低血糖的药物合用:胰岛素促泌剂(如磺脲类)会引起低血糖。因此,与沙格列汀合用时,需减少胰岛素促泌剂的剂量,以降低发生低血糖的风险。大血管风险终点事件研究:目前尚无结论性的临床研究证明沙格列汀或其他任何糖尿病治疗药物可降低大血管并发症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