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利咽,消肿止痛。用于肺胃蕴热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失音声哑、口干舌燥、干咳少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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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青果、金银花、黄芩、北豆根、麦冬、玄参、白芍、桔梗。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醋酸氢化可的松,化学名11β,17α,21-三羟基孕甾-4-烯-3,20-二酮21-醋酸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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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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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167 |
国药准字H3402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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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利咽,消肿止痛。用于肺胃蕴热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失音声哑、口干舌燥、干咳少痰。 |
用于虹膜睫状体炎、角膜炎、虹膜炎、结膜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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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 克,一日2 次。 |
滴眼:一日3-4次,用前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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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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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疱疹性或溃疡性角膜炎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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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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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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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利咽,消肿止痛。用于肺胃蕴热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失音声哑、口干舌燥、干咳少痰。 |
用于虹膜睫状体炎、角膜炎、虹膜炎、结膜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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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品为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具有抗炎、抗过敏和抑制免疫等多种药理作用,其主要机理为:(1)抗炎作用:糖皮质激素减轻和防止组织对炎症的反应,从而减轻炎症的表现。(2)抗过敏、免疫抑制作用:防止或抑制中介的免疫反应,延迟性的过敏反应,并减轻原发免疫反应地扩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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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食物。 |
眼部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时应与抗菌素药物合用。青光眼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