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外伤性白内障,先天性白内障,继发性白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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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法可林。 |
玻璃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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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立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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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762 |
国药准字H20054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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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外伤性白内障,先天性白内障,继发性白内障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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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2-3滴,一日3-5次。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本品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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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个别病人用后出现结膜充血及过敏反应 |
尚未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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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不明确。儿童用药:本品一般不用于婴幼儿。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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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外伤性白内障,先天性白内障,继发性白内障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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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症:有时可能会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出现上述症状应停药。2.有时可能会出现搔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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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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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