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外伤性白内障,先天性白内障,继发性白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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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法可林。 |
本品主要成分:大青叶,板蓝根,连翘,拳参。辅料为:糊精,矫味剂(甜菊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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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立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九连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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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762 |
国药准字Z3602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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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外伤性白内障,先天性白内障,继发性白内障 |
本品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咽喉炎属外感风热、热毒壅盛证,症见发热、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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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2-3滴,一日3-5次。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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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个别病人用后出现结膜充血及过敏反应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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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不明确。儿童用药:本品一般不用于婴幼儿。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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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外伤性白内障,先天性白内障,继发性白内障 |
本品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咽喉炎属外感风热、热毒壅盛证,症见发热、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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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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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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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