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①用于18岁以上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因18岁以后胸腺开始萎缩,细胞免疫功能减退;②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③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④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⑤肿瘤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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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由健康牛胸腺提取,含生物活性的多肽类物质。 |
阿仑膦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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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四环制药有限公司 |
Savio Industrial S.r.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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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671 |
H2016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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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①用于18岁以上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因18岁以后胸腺开始萎缩,细胞免疫功能减退;②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③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④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⑤肿瘤的辅助治疗。 |
适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以预防髋部和脊柱骨折(椎骨压缩性骨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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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片,一日三次或遵医嘱。 |
本品必须在每天第一次进食、喝饮料或应用其它药物治疗之前的至少半小时,用白水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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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或器官移植者禁用。 2.胸腺功能亢进、或胸腺肿瘤患者。 |
临床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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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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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①用于18岁以上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因18岁以后胸腺开始萎缩,细胞免疫功能减退;②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③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④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⑤肿瘤的辅助治疗。 |
适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以预防髋部和脊柱骨折(椎骨压缩性骨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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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耐受性良好,个别可见恶心﹑发热﹑头晕﹑胸闷﹑无力等不良反应,少数患者偶有嗜睡感。 2.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使用时可能ALT水平短暂上升,如无肝衰竭预兆出现,仍可继续使用本品。 3.极个别病人有轻微过敏反应,停药后可消失。 |
动物研究发现本品有下述作用方式。在细胞水平,阿仑膦酸钠对骨吸收部位特别是破骨细胞作用的部位有亲嗜性。正常情况下,破骨细胞粘附于骨表面但边缘并不粗糙,而粗糙的边缘则是骨吸收活跃的标志。阿仑膦酸钠不影响破骨细胞的聚集或粘附,但它确实能够抑制破骨细胞的活性。小鼠体内进行的有关标记有放射性活性的[3H]阿仑膦酸钠在骨内作用部位的研究显示,破骨细胞表面的摄入是成骨细胞表面的10倍。标记有放射活性的[3H]阿仑膦酸钠分别给予大鼠6天和小鼠49天后,检查其骨组织发现,正常骨形成于阿仑膦酸钠上面,后者与基质结合后不再具有药理活性,因此阿仑膦酸钠必须持续服用以抑制新形成的吸收表面的破骨细胞。狒狒和大鼠的组织形态测量学显示,阿仑膦酸钠能降低骨转换(即,骨重建部位的数量),而且在这些重建部位,骨形成超过骨吸收,从而使骨量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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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通过增强患者的免疫功能而发挥治疗作用的,故而对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例如器官移植受者)不应使用本品的,除非治疗带来的裨益明显大于危险性。 2.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3.18岁以下患者慎用。 |
和其它二膦酸盐一样,本品可能对上消化道粘膜产生局部刺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