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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热化毒丸

清热化毒丸

处方药 非医保

丹东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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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清火化毒,消肿止痛。用于小儿身热烦燥,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皮肤疮疖,口臭便秘,疹后余毒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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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热化毒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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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清热化毒丸
清热化毒丸
醋酸可的松滴眼液
醋酸可的松滴眼液
主要成分

连翘、青黛、黄连、黄芩、大黄、菊花、龙胆、天花粉、玄参、茯苓、桔梗、甘草、朱砂、冰片、水牛角浓缩粉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可的松。其化学名称为:17,21-二羟基孕甾-4-烯-3,11,20-三酮21-醋酸酯。其结构式为:分子式:C23H30O6分子量:402.49。

生产企业

丹东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1021411

国药准字H3402040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火化毒,消肿止痛。用于小儿身热烦燥,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皮肤疮疖,口臭便秘,疹后余毒未尽。

用于过敏性结膜炎。

用法用量

口服。次1丸,一日2~3次

滴眼,将本品滴入结膜囊内,一次1-2滴,一日3-4次。用前摇匀。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单纯性或溃疡性角膜炎患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频繁、长期应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成分

清火化毒,消肿止痛。用于小儿身热烦燥,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皮肤疮疖,口臭便秘,疹后余毒未尽。

用于过敏性结膜炎。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本品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具有抗炎、抗过敏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处方中含朱砂,不宜过量久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1滴眼时请勿将管口接触手及眼睛。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频繁、长期应用。 3青光眼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本品不宜长期使用,连用不得超过2周,若症状未缓解应停药就医。 5眼部有感染时,不宜单独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与抗菌药物合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