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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热化毒丸

清热化毒丸

处方药 非医保

丹东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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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清火化毒,消肿止痛。用于小儿身热烦燥,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皮肤疮疖,口臭便秘,疹后余毒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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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热化毒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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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清热化毒丸
清热化毒丸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主要成分

连翘、青黛、黄连、黄芩、大黄、菊花、龙胆、天花粉、玄参、茯苓、桔梗、甘草、朱砂、冰片、水牛角浓缩粉

化学名:[→3)-2-乙酰氨-2-脱氧-β-D-吡喃葡萄糖(1→4)-β-D-吡喃葡萄糖醛酸-(1→]n 分子式:(C14H20NNaO11)n

生产企业

丹东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1021411

国药准字H2010363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火化毒,消肿止痛。用于小儿身热烦燥,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皮肤疮疖,口臭便秘,疹后余毒未尽。

1、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 eye syndrome)等内因性疾患; 2、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用法用量

口服。次1丸,一日2~3次

一般1次1滴,1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清火化毒,消肿止痛。用于小儿身热烦燥,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皮肤疮疖,口臭便秘,疹后余毒未尽。

1、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 eye syndrome)等内因性疾患; 2、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公开文献报道使用结果调查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0.45%)、眼刺激感(0.36%)、结膜充血(0.24%)、眼睑炎(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置

注意事项

1、本品处方中含朱砂,不宜过量久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2.给药时:1)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2)不要在配戴隐形眼镜时滴眼。【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