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对加替沙星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细菌菌属、棒状杆菌属、布兰氏卡他菌、假单孢菌属、嗜血杆菌引起的下述感染症:眼睑炎、麦粒肿、泪囊炎、结膜炎、睑板腺炎、角膜炎、角膜溃疡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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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加替沙星  | 
                        
                             本品主要成分为罗红霉素,其化学名为9-{0-[(2-甲氧基乙氧基)-甲基]肟基}红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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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吉贝尔药业有限公司  | 
                        
                             大连美罗大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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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236  | 
                        
                             国药准字H109602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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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对加替沙星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细菌菌属、棒状杆菌属、布兰氏卡他菌、假单孢菌属、嗜血杆菌引起的下述感染症:眼睑炎、麦粒肿、泪囊炎、结膜炎、睑板腺炎、角膜炎、角膜溃疡等症。  | 
                        
                             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2)下呼吸道感染;(3)耳鼻喉感染;(4)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5)皮肤软组织感染。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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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滴入眼脸内,一次1~2滴,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一次0.15g,一日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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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偶有一过性的刺激症状。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禁忌与麦角胺及二氢麦角胺配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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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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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低于0.05%的给药量排入母乳,虽然有报道对婴儿的影响不大,但仍需考虑是否中止授乳。 老人注意事项: 如老年人的药动学无明显改变,不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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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对加替沙星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细菌菌属、棒状杆菌属、布兰氏卡他菌、假单孢菌属、嗜血杆菌引起的下述感染症:眼睑炎、麦粒肿、泪囊炎、结膜炎、睑板腺炎、角膜炎、角膜溃疡等症。  | 
                        
                             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2)下呼吸道感染;(3)耳鼻喉感染;(4)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5)皮肤软组织感染。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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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新一代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主要作用于革兰氏阳性菌、厌氧菌、衣原体和支原体等。其体外抗菌作用与红霉素相类似,体内抗菌作用与红霉素强1~4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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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使用。 2.使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只限于滴眼用。  | 
                        
                             肝、肾功能不全者,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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