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眼睛疲劳、结膜充血以及眼睛发痒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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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支10毫升含盐酸萘甲唑啉0.2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维生素B121毫克。辅料为:甘油、硼砂、依地酸二钠、玻璃酸钠、聚山梨酯80、薄荷脑、苯扎氯铵。 |
主要成分:硫普罗宁 分子式:C5H9NO3S 分子量:16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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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宏盈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新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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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3187 |
国药准字H10980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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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眼睛疲劳、结膜充血以及眼睛发痒等症状。 |
1.用于改善各类急慢性肝炎的肝功能;2.用于脂肪肝、酒精肝、药物性肝损伤的治疗及重金属的解毒。3.可降低放化疗的毒副反应,并可预防放化疗所致的外周白细胞减少和二次肿瘤的发生。4.对老年性早期白内障和玻璃体浑浊有显著的治疗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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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4次。 |
静脉滴注,一次2支,一B一次,连续4周。配制方法:临用前每支注射用硫普罗宁门(1OOmg/支)先用包装盒内所附专用溶剂5%的碳酸氢钠(pH=7.5~8.5)溶液2m1溶解。再扩容至5~l0的葡萄糖溶液或生理盐水250~500ml中,按常规静脉滴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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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眼部反应:偶见瞳孔散大、充血加重、刺激、眼部不适、视物模糊及轻度炎症。2.全身反应:偶见晕眩、头痛、恶心、焦躁、思睡、血压升高、心律失常以及血糖升高等。 |
对本品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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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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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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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缓解眼睛疲劳、结膜充血以及眼睛发痒等症状。 |
1.用于改善各类急慢性肝炎的肝功能;2.用于脂肪肝、酒精肝、药物性肝损伤的治疗及重金属的解毒。3.可降低放化疗的毒副反应,并可预防放化疗所致的外周白细胞减少和二次肿瘤的发生。4.对老年性早期白内障和玻璃体浑浊有显著的治疗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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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动物试验表明,本品对TAA(硫代乙酰胺)、CC14(四氯化碳)所造成动物急性肝损伤模型中血清AST、ALT升高有降低作用,对慢性肝损伤模型引起的甘油三酯的蓄积有抑制作用;可以促进肝糖元合成,抑制胆固醇增高,有利于血清白蛋白/球蛋白比值回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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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儿童,尤其是婴儿使用可能会发生中枢神经抑制,导致昏迷和体温显著下降。因此,婴儿和儿童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2.连用3~4日,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打开后应在4周内用完,逾期请勿使用。4.心血管疾病、糖尿病、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和眼部感染患者慎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眼红、疼痛等症状应停药就医。7.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液。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在使用本品期间应注意全面观察患者状况,定期检查肝功能,如发现异常应停用本品,或相应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