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伤风感冒所致的鼻塞,昆虫叮咬,皮肤皲裂,轻度烧烫伤,擦伤、晒伤及皮肤瘙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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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水杨酸甲酯3.33毫克、樟脑90毫克、薄荷脑13.5毫克、松节油0.83毫克。 辅料为:桉油、凡士林。 |
替米沙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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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曼秀雷敦(中国)药业有限公司 |
Allergan Pharmaceuticals Irel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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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3294 |
H20070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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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伤风感冒所致的鼻塞,昆虫叮咬,皮肤皲裂,轻度烧烫伤,擦伤、晒伤及皮肤瘙痒。 |
缓解眼部干燥或因暴露于阳光或风沙所引起的眼部烧灼,刺痛等不适感,也是防止进一步刺激的保护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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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伤风感冒涂于鼻下、昆虫叮咬或皮肤皲裂等;涂于患处,一日3~4次。 |
按需要滴1-2滴到患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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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症状。 |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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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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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伤风感冒所致的鼻塞,昆虫叮咬,皮肤皲裂,轻度烧烫伤,擦伤、晒伤及皮肤瘙痒。 |
缓解眼部干燥或因暴露于阳光或风沙所引起的眼部烧灼,刺痛等不适感,也是防止进一步刺激的保护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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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具有消炎、止痛和止痒作用。 |
本品为一种人工泪液,能润湿眼部,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眼部的水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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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若伤风感冒长期未愈或同时有发烧者,不宜用本品,应到医院诊治。 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本品含有水杨酸甲酯,婴儿不宜长期使用。 6.本品不应大面积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要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为防止污染,勿将瓶嘴触及任何物体表面。如果应用时,感觉眼痛、视力改变、眼部持续充血或刺激感,或症状加重或症状持续72小时以上,则应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如果药液变色或混浊,则不应使用。适当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