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牙龈炎、冠周炎、口腔黏膜炎等引致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口腔黏膜溃疡等病症的辅助治疗。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500毫升含葡萄糖酸氯己定0.6克、甲硝唑0.1克。辅料为:甘油、聚山梨脂80、聚乙二醇-400、浓薄荷水、乙醇、糖精钠、色素、香精、纯化水。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
生产企业 |
江苏晨牌邦德药业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018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牙龈炎、冠周炎、口腔黏膜炎等引致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口腔黏膜溃疡等病症的辅助治疗。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
用法用量 |
漱口。一次10-20毫升,早晚刷牙后含漱,5-10日为一疗程。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
副作用 |
1、使用本品期间,如使用口腔含漱液,应至少间隔2小时。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
成分 |
用于牙龈炎、冠周炎、口腔黏膜炎等引致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口腔黏膜溃疡等病症的辅助治疗。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菌药。其中所含葡萄糖酸氯己定为广谱杀菌剂;甲硝唑具有抗厌氧菌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宜超过3个疗程。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