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卡波姆眼用凝胶
Dr. Gerhard Mann, Chem.-Pharm.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性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卡波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头孢他美酯。其化学名称为:(6R,7R)-3-甲基-7-[(Z)-2-(2-氨基-4-噻唑基)-2-(甲氧亚氨基)-乙酰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新戊酰氧甲酯盐酸盐。 |
|
生产企业 |
Dr. Gerhard Mann, Chem.-Pharm. |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
|
批准文号 |
H20150262 |
国药准字H2001045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性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耳、鼻、喉部感染,如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气管炎、急性支气管炎等。3.泌尿系统感染,如非复杂性尿路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包括肾盂肾炎)、男性急性淋球菌性尿道炎等。 |
|
用法用量 |
本品用于治疗干眼症时,针对不同个体,剂量可有所不同。根据症状的严重性,在泪囊旁滴... |
1 口服:饭前或饭后1小时内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的儿童,一次500mg,一日2次;12岁以下的儿童,每次按体重10mg/kg给药,一日2次。复杂性尿路感染的成年人,每日全部剂量在晚饭前后1小时内一次服用;男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女性非复杂性膀胱炎的患者,在就餐前后1小时内一次服用单一剂量1500~2000mg(膀胱炎患者在傍晚)可充分根除病原体。 2 剂量调节(1)老年人:可按推荐成人的用量,对老年人无需调整。(2)12岁以下儿童:以每次每公斤体重10mg,每日2次为标准,剂量调整如下:体重小于15kg者,建议使用其它剂型;体重为16~30kg者,一次250mg;体重为31~40kg者,一次250~500mg;体重大于40kg者,一次500mg。(3)肾衰竭的成人患者:肌酐清除率大于40ml/min者,一次用500mg,每12小时1次;肌酐清除率为10~40ml/min者,一次用125mg,每12小时1次;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min者,先一次用500mg,后改为一次125mg,一日1次。 |
|
副作用 |
使用本品可能引起短暂的视力模糊。对本品中所含的防腐剂(西曲溴铵)发生眼睛过敏的情况很少见。只有在个别病例中出现了对某一成份的不耐受。 |
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见用法用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由于缺乏有关人类胎儿的临床数据,妇女妊娠期间,不推荐使用本品。若有对该药敏感的微生物严重感染时,必须充分权衡利弊。 虽在乳汁中尚未发现本品的代谢物,但哺乳期的妇女仍应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推荐成人的用量对老年人无需调整。 |
|
成分 |
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性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耳、鼻、喉部感染,如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气管炎、急性支气管炎等。3.泌尿系统感染,如非复杂性尿路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包括肾盂肾炎)、男性急性淋球菌性尿道炎等。 |
|
药理作用 |
本品是一种水凝胶,由固相(即基质-卡波姆)和作为分散介质的液相(水)组成。本品所使用的卡波姆是一种与季戊四醇烯丙醚或蔗糖交联的聚丙烯酸聚合物。本品中的卡波姆(0.2%w/w)可以形成高粘度的晶状透明凝胶。基于它的水凝胶性质,本品可以黏附于角膜的表面并且可以贮留液体。凝胶的结构会被泪液中的盐分破坏,释放出其中的水分。在一项针对干燥性角结膜炎病人的研究中发现,本品治疗6周后泪液驱散时间由平均5.3秒延长至11.2秒。SchimerⅠ试验值由4.8mm升高到10.7mm。非临床毒理研究:无法建立LD50值,因为本品没发现毒性。在家兔眼部急性刺激性试验中,本品没有显示出任何刺激性。在用豚鼠进行的敏感性试验中,没有发现本品有潜在的敏感性。给家兔眼睛使用本品五周以上,本品没有显示出局部或全身毒性。 |
本品为口服的第三代广谱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本品对链球菌属(粪链球菌除外)、肺炎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对大肠埃希菌、流感嗜血杆菌、克雷伯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淋病奈瑟氏球菌等革兰阴性菌都有很强的抗菌活性,尤其对第一、二代头孢菌素敏感性低的沙雷菌属、吲哚阳性变形杆菌、肠杆菌属及柠檬酸菌属的抗菌活性明显。对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稳定。但本品对假单胞菌、支原体、衣原体、肠球菌等耐药性微生物无效。 |
|
注意事项 |
1.使用前应摘除隐形眼镜,滴入本品后至少30分钟后才可佩戴。2.对驾驶和操纵机器能力的影响:尽管按照说明方法使用,由于使用凝胶后形成斑点状物,本品还是有可能影响视力约5分钟,因此患者应该在驾驶和操纵机器时加以小心。3.未打开包装的药品保质期为36个月。过期后,不可以使用(参见外部标识和管的折叠处)。开封后28天,残留的眼胶必须弃去。4.本品应保存在安全之处,避免儿童接触。 |
1.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慎用。 2.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紧急治疗。 3.使用本品期间,由于肠道微生物的改变,可能导致伪膜性肠炎。若发生假膜性肠炎,应积极治疗(推荐使用万古毒素)。 4.本品应放到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5.缺乏有关人类胎儿的临床数据,妇女妊娠期间,不推荐使用本品。若有对该药敏感的微生物严重感染时,必须充分权衡利弊。在乳汁中尚未发现本品的代谢物。本品对新生儿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无可靠的临床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