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卡波姆眼用凝胶
Dr. Gerhard Mann, Chem.-Pharm.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性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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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卡波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苯磺酸托氟沙星,其化学名为:(±)7-(3-氨基-1-吡咯烷基)-1-(2,4-二氟苯基)-6-氟-1,4-二氢-4-氧-1,8-萘啶-3-羧酸对甲基苯磺酸盐单水合物。 化学结构式为: 分子式:C19H15F3N4O3·C7H8O3S·H2O 分子量:59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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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Dr. Gerhard Mann, Chem.-Pharm. |
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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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50262 |
国药准字H200307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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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性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1.呼吸系统感染:咽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急性气管炎、肺炎、慢性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继发感染、细支气管炎、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继发感染等; 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副睾丸炎、淋菌性尿道炎、非淋菌性尿道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子宫体炎等; 3.胆道感染:胆囊炎、胆管炎等; 4.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等; 5.皮肤软组织感染:毛囊炎(脓疱性痤疮),疖、疖肿症、丹毒、蜂窝织炎、痈、皮下脓疮、多发性痤疮、感染性粉瘤、肛周脓肿、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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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用于治疗干眼症时,针对不同个体,剂量可有所不同。根据症状的严重性,在泪囊旁滴... |
1.一般感染:成人每日口服300~450mg,分2~3次服用。 2.骨髓炎、化脓性关节炎:成人每日口服450mg,分3次服用。 3.严重感染:成人每日口服600mg,分2~3次服用。 为避免耐药性的产生,原则上应确认感染后使用,用药疗程要根据病情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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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使用本品可能引起短暂的视力模糊。对本品中所含的防腐剂(西曲溴铵)发生眼睛过敏的情况很少见。只有在个别病例中出现了对某一成份的不耐受。 |
对本品或其成分或其它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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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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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对儿童的安全性尚不能明确判定,18岁以下患者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由于对妊娠期妇女的安全性尚未考察,不能判定对胎儿的影响,妊娠期妇女禁用;药物可通过乳汁进入婴儿体内,对婴儿的影响也尚不能明确判定,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老年患者的肾功能低下,对药物的排泄能力下降,血中浓度高,且维持时间较长。因而,老年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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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性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1.呼吸系统感染:咽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急性气管炎、肺炎、慢性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继发感染、细支气管炎、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继发感染等; 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副睾丸炎、淋菌性尿道炎、非淋菌性尿道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子宫体炎等; 3.胆道感染:胆囊炎、胆管炎等; 4.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等; 5.皮肤软组织感染:毛囊炎(脓疱性痤疮),疖、疖肿症、丹毒、蜂窝织炎、痈、皮下脓疮、多发性痤疮、感染性粉瘤、肛周脓肿、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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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一种水凝胶,由固相(即基质-卡波姆)和作为分散介质的液相(水)组成。本品所使用的卡波姆是一种与季戊四醇烯丙醚或蔗糖交联的聚丙烯酸聚合物。本品中的卡波姆(0.2%w/w)可以形成高粘度的晶状透明凝胶。基于它的水凝胶性质,本品可以黏附于角膜的表面并且可以贮留液体。凝胶的结构会被泪液中的盐分破坏,释放出其中的水分。在一项针对干燥性角结膜炎病人的研究中发现,本品治疗6周后泪液驱散时间由平均5.3秒延长至11.2秒。SchimerⅠ试验值由4.8mm升高到10.7mm。非临床毒理研究:无法建立LD50值,因为本品没发现毒性。在家兔眼部急性刺激性试验中,本品没有显示出任何刺激性。在用豚鼠进行的敏感性试验中,没有发现本品有潜在的敏感性。给家兔眼睛使用本品五周以上,本品没有显示出局部或全身毒性。 |
本品为喹诺酮类广谱抗菌药。其作用机理是通过抑制细菌DNA旋转酶,阻碍细菌的DNA复制,达到抑菌和杀菌的作用。本品对革兰阳性菌、革兰阴性菌、厌氧菌等均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对革兰阳性球菌的葡萄球菌属和肺炎球菌等的抗菌作用比氧氟沙星、诺氟沙星强;对革兰阴性菌的大肠埃希菌、克雷伯杆菌属、铜绿假单孢菌、厌氧菌的拟杆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的抗菌作用比氧氟沙星、诺氟沙星强;对沙眼衣原体的抗菌作用比氧氟沙星强。体外试验表明,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菌和铜绿假单孢菌对本品产生耐药的频度较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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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前应摘除隐形眼镜,滴入本品后至少30分钟后才可佩戴。2.对驾驶和操纵机器能力的影响:尽管按照说明方法使用,由于使用凝胶后形成斑点状物,本品还是有可能影响视力约5分钟,因此患者应该在驾驶和操纵机器时加以小心。3.未打开包装的药品保质期为36个月。过期后,不可以使用(参见外部标识和管的折叠处)。开封后28天,残留的眼胶必须弃去。4.本品应保存在安全之处,避免儿童接触。 |
严重肾功能障碍者、患有癫痫等痉挛性疾病患者、高龄老年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