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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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氧氟沙星。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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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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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298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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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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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于眼睑内。每日3~5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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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尔有辛辣似蜇样的刺激症状。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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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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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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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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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通过抑制细菌的DNA旋转酶和DNA复制而发挥作用。由于其独特的作用机理,具有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的特点,对革兰氏阴性菌、阳性菌群均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对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肠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柠檬酸细菌属、肺炎杆菌、肠菌属、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属、铜绿假单细胞菌、流感嗜血杆菌、不动杆菌属、弯曲杆菌属、衣原体属敏感性菌种等感染有效。本品与其他类抗菌药未见交叉耐药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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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使用;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