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缺铁性贫血。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硫酸亚铁50mg、叶酸1mg、干酵母、当归、黄芪、白术。 |
本品主要成份是葡萄糖酸亚铁。辅料为:蔗糖、柠檬酸、食用香精、蒸馏水、苯甲酸钠。 |
|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哈尔滨怡康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165 |
国药准字H20043829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缺铁性贫血。 |
用于明确原因的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妊娠、儿童发育期等引起的缺铁性贫血。 |
|
| 用法用量 |
饭后口服,连用5-6周。1.成人:一次4片,一日三次;2.儿童:1-4岁,一次1片,一日三次;5-15岁,一次2片,一日三次。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5~20毫升,一日2~3次。 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毫升) 一日次数 1~3 10~15 4~6 一日2~3次 4~6 16~21 6~8 7~9 22~27 8~10 10~12 28~32 10~15 |
|
| 副作用 |
个别病例有轻度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胃痛、腹泻,铁锈味等。 |
1;肝肾功能严重损害,尤其是伴有未经治疗的尿路感染者禁用; 2;铁负荷过高、血色病或含铁血黄素沉着症患者禁用; 3;非缺铁性贫血(如地中海贫血)患者禁用。 |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适宜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中后期妊娠妇女铁摄入量减少,而需要量增加,此时是补铁最佳时期。儿童用药:本药应用于儿童用量应相应减少。老年用药:本品为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儿童注意事项: 小儿常用量为每日30mg/kg,分4次口服。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期补充铁剂以在妊娠中、后期最为适当,由于此时铁摄入量减少而需要量增加。个别文献报道在妊娠早期,应用山梨醇铁有发生流产者,所以在妊娠3~4月前应禁用山梨醇铁注射。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口服铁剂以治疗缺铁性贫血,必要时可适当增加剂量,因为胃液分泌减少,胃酸缺乏,铁自肠粘膜吸收减少。 |
|
| 成分 |
缺铁性贫血。 |
用于明确原因的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妊娠、儿童发育期等引起的缺铁性贫血。 |
|
| 药理作用 |
铁是红细胞中血红蛋白的组成元素。缺铁时,红细胞合成血红蛋白量减少,致使红细胞体积变小,携氧能力下降,形成缺铁性贫血,口服本品可补充铁元素,纠正缺铁性贫血。 |
||
| 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应慎用:①酒精中毒;②肝炎;③急性感染:④肠道炎症;⑤胰腺炎;⑥消化性溃疡。 2.用药期间应定期作下列检查,以观察治疗反应:①血红蛋白测定;②网织红细胞计数;③血清铁蛋白测定。 3.本品禁止与下列药物合用:碳酸氢钠、磷酸盐类、茶及含鞣酸的药物、四环素类药物; 4.贫血纠正后,不宜长期服用,否则可引起铁负荷过度。 |
1.不得长期使用,应在医师确诊为缺铁性贫血后使用,且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和血清铁水平; 2.下列情况慎用:酒精中毒、肝炎、急性感染、肠道炎症、胰腺炎、胃与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肠炎;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本品不应与浓茶同服; 5.本品宜在饭后或饭时服用,以减轻胃部刺激;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