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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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托吡卡胺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妥布霉素15毫克和地塞米松5毫克/5毫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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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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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133 |
H20120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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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眼科手术前、后预防,治疗感染与炎症反应;严重的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泪囊炎与化学灼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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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1每4至6小时一次,每次1至2滴滴入结膜囊内。在最初1-2天剂量可增加至每2小时1次。根据临床征象的改善逐渐减少用药的频度,注意不要过早停止治疗。用前摇匀。 2第一次开处方不能超过20毫升滴眼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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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1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树枝状角膜炎)、牛痘、水痘及一些因病毒感染引起的角膜和结膜疾患,眼睛分枝杆菌感染,眼部的真菌感染; 2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3角膜异物未完全去除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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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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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2岁以下儿童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孕妇:在大鼠的长期使用地塞米松的试验中,也观察到胎儿发育迟缓和死胎发生率增加。在大鼠和兔子的生殖研究中,未发现胃肠外应用剂量高达每天lOOmg/kg体重的妥布霉素对生育力和胎儿发育产生不利影响的证据。在孕妇中没有足够或有很好对照的相关研究。该品仅在潜在益处超过对胎儿的潜在危险性时方可在孕期使用。2.哺乳期妇女:因为许多药物可以从人乳汁中排泌,所以本品应慎用哺乳期妇女。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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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眼科手术前、后预防,治疗感染与炎症反应;严重的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泪囊炎与化学灼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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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胆碱药,能阻滞乙酰胆碱引起的虹膜括约肌及睫状肌兴奋作用。其0.5%溶液可引起瞳孔散大;1%溶液可引起睫状肌麻痹及瞳孔散大。 |
1肾上腺皮质激素可抑制各种因素引起的炎症反应,同时也可能延缓伤口愈合。肾上腺皮质激素会抑制人体对感染的防卫机能,若此抑制能力具有临床意义,则应考虑合并应用抗生素。地塞米松是一种作用很强的皮质激素; 2混合物中包含的抗生素成分(妥布霉素)具有抗敏感微生物的活性。试验研究显示,妥布霉素对以下微生物敏感株有效: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及表皮葡萄球菌(凝血酶阳性及阴性),包括耐青霉素株。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一些非溶血性链球菌和一些肺炎链球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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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
1长期使用可能导致角膜真菌感染或产生抗药性菌株,假如二重感染发生时,应给予适当的治疗。 2对氨基糖甙类抗生素有过敏史应小心使用本品。长期使用可能会有以下现象发生:眼压增高、视神经受损、再度感染与角膜穿孔。 3与其它氨基糖甙类可能发生交叉过敏,如过敏应中断使用并适当治疗。 4本品为混悬液,请摇匀后使用;出现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