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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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托吡卡胺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4-(8-氯-5,6-二氢-11H-苯并[5,6]环庚并[1,2-b]吡啶-11-亚基)-1-哌啶羧酸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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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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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133 |
国药准字H20050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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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用于缓解过敏性鼻炎有关的症状,如喷嚏、流涕和鼻痒以及眼部瘙痒和烧灼感。也用于缓解慢性荨麻疹及其他过敏性皮肤病的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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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空腹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次10mg,每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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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对本品过敏者或特异体质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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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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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12岁以下儿童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服药期宜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肝肾功能轻中度受损时,对本药的代谢和排泄无明显的影响,所以老年患者用药量与成人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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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用于缓解过敏性鼻炎有关的症状,如喷嚏、流涕和鼻痒以及眼部瘙痒和烧灼感。也用于缓解慢性荨麻疹及其他过敏性皮肤病的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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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胆碱药,能阻滞乙酰胆碱引起的虹膜括约肌及睫状肌兴奋作用。其0.5%溶液可引起瞳孔散大;1%溶液可引起睫状肌麻痹及瞳孔散大。 |
本品属长效三环类抗组胺药,竞争性地抑制组胺H1受体,抑制组胺所引起的过敏症状。本品无明显的抗胆碱和中枢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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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
1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在作皮试前的约48小时左右应中止使用本品,因抗组胺药能阻止或降低皮试的阳性反应发生;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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