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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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托吡卡胺 |
盐酸麻黄碱、黄芩苷、金银花、辛夷油、冰片。辅料为亚硫酸氢钠、苯甲醇、聚山梨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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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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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133 |
国药准字Z44021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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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过敏性鼻炎、慢性鼻炎、鼻窦炎、鼻息肉、鼻出血、鼻干燥、鼻痒、鼻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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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喷入鼻腔内,一次1-2揿,一日2-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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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1.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 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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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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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过敏性鼻炎、慢性鼻炎、鼻窦炎、鼻息肉、鼻出血、鼻干燥、鼻痒、鼻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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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胆碱药,能阻滞乙酰胆碱引起的虹膜括约肌及睫状肌兴奋作用。其0.5%溶液可引起瞳孔散大;1%溶液可引起睫状肌麻痹及瞳孔散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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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本品含盐酸麻黄碱。运动员慎用;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及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3.凡过敏性鼻炎属虚寒症者慎用。 4.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急性鼻炎使用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