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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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托吡卡胺 |
黄芩,白芷,麻黄,苍耳子,辛夷,鹅不食草,薄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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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石家庄北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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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133 |
国药准字Z20093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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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过敏性鼻炎、慢性鼻炎、鼻窦炎、感冒引起的鼻塞、流涕、打喷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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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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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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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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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过敏性鼻炎、慢性鼻炎、鼻窦炎、感冒引起的鼻塞、流涕、打喷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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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胆碱药,能阻滞乙酰胆碱引起的虹膜括约肌及睫状肌兴奋作用。其0.5%溶液可引起瞳孔散大;1%溶液可引起睫状肌麻痹及瞳孔散大。 |
l具有抗炎作用。能抑制二甲苯所致的小鼠耳廓肿胀、角叉菜胶及蛋清所致的大鼠足肿胀,且可抑制滤纸皮下植入所致的肉芽组织增生,抑制组胺所致的大鼠毛细血管通透性增高。2具有抗过敏作用。能抑制天花粉所致的小鼠被动皮肤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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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
l过敏体质者慎用。2伤风鼻塞应及时调治,以免留邪诱发鼻窒。3用药后感觉唇部麻木者,应立即停药。4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油腻之品,并应戒烟戒酒。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运动员慎用,或在医师指导下使用。8服用本品后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及时去医院诊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