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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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托吡卡胺 |
桔梗、寒水石、薄荷、诃子(去核)、甘草、乌梅(去核)、青黛、硼砂(煅)、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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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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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133 |
国药准字Z1502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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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咽喉肿痛、声音嘶哑、咽干灼热、咳嗽痰多、口腔溃疡、牙龈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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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口服或含化。一次1丸,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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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1孕妇忌服。 2忌食烟、酒、辛辣、油腻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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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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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咽喉肿痛、声音嘶哑、咽干灼热、咳嗽痰多、口腔溃疡、牙龈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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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胆碱药,能阻滞乙酰胆碱引起的虹膜括约肌及睫状肌兴奋作用。其0.5%溶液可引起瞳孔散大;1%溶液可引起睫状肌麻痹及瞳孔散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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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
1肺脾气虚者,其表现为声嘶日久,逐渐加重,语音低微,倦怠乏力不宜服用。 2急性咽炎、急性喉炎、急性扁桃体炎,发热较重,或热度持续不减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