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托吡卡胺 |
本品主要成份氧氟沙星。 |
|
| 生产企业 |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辰欣佛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133 |
国药准字H20056407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眼睑炎、睑板腺炎、沙眼、麦粒肿、细菌性眼内炎、细菌性全眼球炎。 |
|
| 用法用量 |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
|
| 副作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
|
| 禁忌 |
|
|
|
| 成分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眼睑炎、睑板腺炎、沙眼、麦粒肿、细菌性眼内炎、细菌性全眼球炎。 |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胆碱药,能阻滞乙酰胆碱引起的虹膜括约肌及睫状肌兴奋作用。其0.5%溶液可引起瞳孔散大;1%溶液可引起睫状肌麻痹及瞳孔散大。 |
||
| 注意事项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
1.和其它抗感染药一样,延长使用本品将可能导致非感染微生物的过度生长,包括真菌。因此本品不应长期应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2.本品仅用于涂眼。3.使用时注意避免污染容器前端。4.建议患者不戴接触透镜。5.在临床使用过程中请同时参照最新版本《临床用药须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