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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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托吡卡胺 |
本品主要成份:乙酰唑胺。 化学名称:N-[5-(氨磺酰基)-1,3,4-噻二唑-2-基]乙酰胺。 分子式:C4H6N4O3S2 分子量:22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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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永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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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133 |
国药准字H11020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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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降低眼压、青光眼、脑水肿、脑瘤、脑外伤、脑出血、脑膜炎、颅内压增高、急性高山病、心力衰竭、水肿、癫痫、偏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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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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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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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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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降低眼压、青光眼、脑水肿、脑瘤、脑外伤、脑出血、脑膜炎、颅内压增高、急性高山病、心力衰竭、水肿、癫痫、偏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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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胆碱药,能阻滞乙酰胆碱引起的虹膜括约肌及睫状肌兴奋作用。其0.5%溶液可引起瞳孔散大;1%溶液可引起睫状肌麻痹及瞳孔散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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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
⒈询问病人有否磺胺过敏史,不能耐受磺胺类药物或其他磺胺衍生物利尿药的患者,也不能耐受本品。⒉与食物同服可减少胃肠道反应。⒊下列情况应慎用:①因本品可增高血糖及尿糖浓度,故糖尿病患者应慎用;②酸中毒及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⒋对诊断的干扰:①尿17-羟类固醇测定,因干扰Glenn—Nelson法的吸收,可产生假阳性结果;②尿蛋白测定,由于尿碱化,可造成如溴酚蓝试验等一些假阳性结果;③血氨浓度、血清胆红素、尿胆素元浓度都可以增高;④血糖浓度、尿糖浓度均可增高,非糖尿病者不受影响;⑤血浆氯化物的浓度可以增高,血清钾的浓度可以降低。⒌随访检查:急性青光眼及青光眼急性发作时,每日应测眼压,慢性期应定期测量眼压,并定期检查视力、视野。眼压控制后应根据青光眼类型、前房角改变及眼压描记情况,调整用药剂量及选择适宜的抗青光眼手术。需延期施行抗青光眼手术的病人,较长期使用本品,除应加服钾盐外,在治疗前还需有24小时眼压、视力、视野、血压、血象及尿常规等记录,以便在治疗过程中评价疗效及发现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根据病情调整药量。⒍某些不能耐受乙酰唑胺不良反应或久服无效者,可改用其他碳酸酐酶抑制剂,如双氯非那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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