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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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四环素。化学名称为:6-甲基-4-(二甲氨基)-3,6,10,12,12a-五羟基-1,11-二氧代-1,4,4a,5,5a,6,11,12a-八氢-2-并四苯甲酰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羟氨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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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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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0729 |
国药准字H10960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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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等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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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涂于眼睑内,一日1~2次。 |
1.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5-1.0g(0.25g:2-4片;0.5g:1-2片),一日2次。2.儿童常用量:一次按体重15-20mg/kg,一日2次。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及扁桃体炎每12小时15mg/kg,疗程至少10天;3.成人肾功能减退者首次剂量为1g饱和量,然后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予以延长给药间期。肌酐清除率为25-50ml/min、10-25ml/min和0-10ml/min时,分别每12小时、24小时和36小时服药5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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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对及头孢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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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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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等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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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人有恶心、食欲下降、皮疹等,停药后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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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
对青霉素过敏者、肾功能明显损害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