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急性白血病,尤其是儿童急性白血病,对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疗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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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硫酸长春新碱。 |
本品主要成份为肾上腺色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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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东岭南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亚邦爱普森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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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857 |
国药准字H32023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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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急性白血病,尤其是儿童急性白血病,对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疗效显著。 |
适用于因毛细血管损伤及通透性增加所致的出血,如鼻衄、视网膜出血、咯血、胃肠出血、血尿、痔疮及子宫出血等。也用于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但止血效果不十分理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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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剂量1~2mg(或1.4mg/m2)最大不大于2mg,年龄大于65岁者,最大每次1mg。儿童75ug/kg或2.0mg/m2,每周一次静脉注射或冲入。联合化疗是连用2周为一周期。 |
口服:一次2.5~5.0mg(1~2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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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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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毒性低,可产生水杨酸样反应,如恶心、呕吐、头晕、耳鸣、视力减退等。对癫痫病人可引起异常脑电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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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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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小儿小于5岁剂量减半,大于5岁同成人。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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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急性白血病,尤其是儿童急性白血病,对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疗效显著。 |
适用于因毛细血管损伤及通透性增加所致的出血,如鼻衄、视网膜出血、咯血、胃肠出血、血尿、痔疮及子宫出血等。也用于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但止血效果不十分理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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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剂量限制性毒性是神经系统毒性,主要引起外周神经症状,如手指、神经毒性等,与累积量有关。足趾麻木、腱反射迟钝或消失,外周神经炎。腹痛、便秘,麻痹性肠梗阻偶见。运动神经、感觉神经和脑神经也可受到破坏,并产生相应症状。神经毒性常发生于40岁以上者,儿童的耐受性好于成人,恶性淋巴瘤病人出现神经毒性的倾向高于其他肿瘤病人。 (2)骨髓抑制和消化道反应较轻。 (3)有局部组织刺激作用,药液不能外漏,否则可引起局部坏死。 (4)可见脱发,偶见血压的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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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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