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急性白血病,尤其是儿童急性白血病,对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疗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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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硫酸长春新碱。 |
紫金龙。辅料为:氯化钠、硫脲、聚维酮、尼泊金乙酯0.045%、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注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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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东岭南制药有限公司 |
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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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857 |
国药准字Z20053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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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急性白血病,尤其是儿童急性白血病,对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疗效显著。 |
调节视力。用于治疗青少年近视、假性近视和连续近距离使用视力所引起的眼疲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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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剂量1~2mg(或1.4mg/m2)最大不大于2mg,年龄大于65岁者,最大每次1mg。儿童75ug/kg或2.0mg/m2,每周一次静脉注射或冲入。联合化疗是连用2周为一周期。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次;或一次1~2滴,滴后闭目休息5分钟,再滴,连续五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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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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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不含阿托品类药物;不扩大瞳孔,不影响眼的调节。点药后有轻微的刺痛感,结膜轻度充血,数分钟后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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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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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急性白血病,尤其是儿童急性白血病,对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疗效显著。 |
调节视力。用于治疗青少年近视、假性近视和连续近距离使用视力所引起的眼疲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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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剂量限制性毒性是神经系统毒性,主要引起外周神经症状,如手指、神经毒性等,与累积量有关。足趾麻木、腱反射迟钝或消失,外周神经炎。腹痛、便秘,麻痹性肠梗阻偶见。运动神经、感觉神经和脑神经也可受到破坏,并产生相应症状。神经毒性常发生于40岁以上者,儿童的耐受性好于成人,恶性淋巴瘤病人出现神经毒性的倾向高于其他肿瘤病人。 (2)骨髓抑制和消化道反应较轻。 (3)有局部组织刺激作用,药液不能外漏,否则可引起局部坏死。 (4)可见脱发,偶见血压的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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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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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品为外用滴眼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3.平时有头痛,眼胀,视疲劳,虹视或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慎用。 4.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5.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眼胀或过敏现象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6.药物滴入后部分病人有轻微的刺痛感,结膜轻度充血,数分钟后消失。 7.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到医院就诊。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 9.打开瓶盖后, 15天内用完。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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