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急性白血病,尤其是儿童急性白血病,对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疗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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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硫酸长春新碱。 |
活性成份沙库巴曲缬沙坦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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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东岭南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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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857 |
国药准字J2019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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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急性白血病,尤其是儿童急性白血病,对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疗效显著。 |
用于射血分数降低的慢性心力衰竭(NYHAⅡ-Ⅳ级,LVEF≤40%)成人患者,降低心血管死亡和心力衰竭住院的风险。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可代替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与其他心力衰竭治疗药物(例如:β受体阻断剂、利尿剂和盐皮质激素拮抗剂)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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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剂量1~2mg(或1.4mg/m2)最大不大于2mg,年龄大于65岁者,最大每次1mg。儿童75ug/kg或2.0mg/m2,每周一次静脉注射或冲入。联合化疗是连用2周为一周期。 |
诺欣妥可以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参见[药代动力学])。由于与ACE抑制剂合用时存在血管性水肿的潜在风险,禁止诺欣妥与ACEI合用。如果从ACEI转换成诺欣妥,必须在停止ACE抑制剂治疗至少36小时之后才能开始应用诺欣妥(参见[禁忌])。推荐诺欣妥起始剂量为每次100mg,每天两次。在目前未服用ACEI或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ARB)的患者或服用低剂量上述药物的患者中,用药经验有限,推荐诺欣妥的起始剂量为50mg,每天两次。根据患者耐受情况,诺欣妥剂量应该每2至4周倍增一次,直至达到每次200mg每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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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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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欣妥可导致以下具有临床意义的不良反应:血管性水肿、低血压、肾功能损害、高钾血症,详见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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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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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急性白血病,尤其是儿童急性白血病,对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疗效显著。 |
用于射血分数降低的慢性心力衰竭(NYHAⅡ-Ⅳ级,LVEF≤40%)成人患者,降低心血管死亡和心力衰竭住院的风险。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可代替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与其他心力衰竭治疗药物(例如:β受体阻断剂、利尿剂和盐皮质激素拮抗剂)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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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剂量限制性毒性是神经系统毒性,主要引起外周神经症状,如手指、神经毒性等,与累积量有关。足趾麻木、腱反射迟钝或消失,外周神经炎。腹痛、便秘,麻痹性肠梗阻偶见。运动神经、感觉神经和脑神经也可受到破坏,并产生相应症状。神经毒性常发生于40岁以上者,儿童的耐受性好于成人,恶性淋巴瘤病人出现神经毒性的倾向高于其他肿瘤病人。 (2)骨髓抑制和消化道反应较轻。 (3)有局部组织刺激作用,药液不能外漏,否则可引起局部坏死。 (4)可见脱发,偶见血压的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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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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