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具有泻热导滞,润肠通便的功效。用于热结便秘,长期卧床便秘,一时性腹胀便秘,老年习惯性便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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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番泻叶、当归、肉苁蓉。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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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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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435 |
国药准字Z20023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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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具有泻热导滞,润肠通便的功效。用于热结便秘,长期卧床便秘,一时性腹胀便秘,老年习惯性便秘。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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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6粒,一日1次。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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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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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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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具有泻热导滞,润肠通便的功效。用于热结便秘,长期卧床便秘,一时性腹胀便秘,老年习惯性便秘。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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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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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 2、服药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3、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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