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暴发火眼、红肿作痛、头晕目眩、眼边剌痒、大便燥结、小便赤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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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桔梗、熟地黄、天花粉、石膏、麦冬、玄参、栀子、蒺藜、蝉蜕 、甘草、陈皮、菊花、车前子、当归、黄芩、赤芍、黄连、枳壳、薄荷脑、连翘、荆芥油。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主要成分:阿莫西林、舒巴坦匹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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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玉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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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188 |
国药准字H200106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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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暴发火眼、红肿作痛、头晕目眩、眼边剌痒、大便燥结、小便赤黄。 |
该制剂临床主要用于治疗上、下呼吸道感染和皮肤、软组织感染及性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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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 4片,一日 2次 |
用法:口服。 用量: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每次2~4片,每8小时服用1次; 6~12岁儿童:每次2片,每8小时服用1次; 2~6岁儿童:每次1片,每8小时服用1次; 9个月~2岁儿童:每次1/2片,每8小时服用1次。 中度肾功能不全者(肌肝清除率10~30ml/min):每12小时服用2~4片; 严重肾功能不全者(肌肝清除率<10ml/min):每12小时服用少于2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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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及白内障患者忌服 |
对阿奇霉素或其它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有过敏史的病人,禁忌使用阿奇霉素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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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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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由于新生儿和婴儿肾功能不全,阿莫西林的清除会延迟,三个月以下儿童用药应调整剂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对于在怀孕及哺乳期内妇女,不推荐使用本品。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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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暴发火眼、红肿作痛、头晕目眩、眼边剌痒、大便燥结、小便赤黄。 |
该制剂临床主要用于治疗上、下呼吸道感染和皮肤、软组织感染及性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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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阿莫西林与舒巴坦匹酯组成的复方制剂,其中阿莫西林能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使之迅速成为球体膨胀破裂溶解;舒巴坦匹酯在体内被水解为舒巴坦后,能抑制大部分细菌所产生的β-内酰胺酶(Ⅱ型至Ⅳ型),其稳定性优于其它β-内酰胺酶抑制剂,它能迅速贯穿细菌细胞壁并不可逆地破坏β-内酰胺酶,使细菌恢复对阿莫西林的敏感性。本品抗菌谱广,包括革兰氏阳性菌;需氧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球菌、表皮葡萄球菌、绿色链球菌、酿脓链球菌、粪链球菌、炭疽杆菌、李斯特菌属、棒状杆菌属,厌氧菌如梭形芽孢杆菌属、消化链球菌属及消化球菌属等;革兰氏阳性菌有:需氧菌如大肠杆菌、布鲁氏菌、奇异变形杆菌、脑膜炎奈瑟氏球菌、普通变形杆菌、奈瑟氏淋球菌、克雷白氏杆菌属、卡它布兰汉氏球菌、沙门氏菌属、流感嗜血杆菌、志贺氏菌属、杜克雷嗜血杆菌、百日咳杆菌、出血败血性巴斯德菌、小肠结肠炎那而森氏菌、空肠弯曲杆菌、阴道佳能氏菌、霍乱弧菌,厌氧菌如拟杆菌属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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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2.暴发火眼,表现为眼白充血发红,怕光、流泪、眼屎多,易起变证,常有角膜疾患并发,如出现头痛眼痛、视力明显下降,并伴有呕吐、恶心,应及时去医院就诊。3.应用本药时一般应配合治疗暴发火眼的外用眼药,不能仅用本药。4.服用三天后症状未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含阿莫西林,其为青霉素类产品,使用本品前应进行青霉素钠皮内敏感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 2.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药物和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存在交叉过敏性。 3.延长疗程时,应不定期检查肝肾功能和血象。淋病患者初诊及治疗三个月后应进行梅毒检查。 4.服用本品后,使用Clinitest,Benedict溶液或Fehling溶液检查尿中葡萄糖的实验结果会出现假阳性。建议服用本品后,采用葡萄糖氧化酶反应法(如Clinistix或Tes-Tape法)进行此项检查。 5.孕妇服用时,血浆中的结合雌三醇、雌三醇-葡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