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伴随下属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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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玻璃酸。 |
龙血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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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杭州天诚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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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71192 |
国药准字Z20110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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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伴随下属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跌打损伤、瘀血作痛、风湿痹痛、血瘀经闭、痛经、产后瘀阻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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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般一次1滴,1天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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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有时可出现瘙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如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 2.过敏症:偶有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过敏症状,如过敏,应立即停止用药。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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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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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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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伴随下属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跌打损伤、瘀血作痛、风湿痹痛、血瘀经闭、痛经、产后瘀阻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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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 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不要在佩戴隐形眼镜时滴眼。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