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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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阿莫西林。 |
本品每毫升含硝酸益康唑1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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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明水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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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3294 |
国药准字H4402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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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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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5g,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皮肤念珠菌病及癣,每日早晚各1次,疗程2~4周;花斑癣,每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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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恶心、呕吐、腹泻及假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 |
妊娠头3个月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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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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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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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可见烧灼感,偶见瘙痒、皮疹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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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青霉素类口服药物偶可引起过敏性休克,尤多见于有青霉素或头孢菌素过敏史的患者。用药前必须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作青霉素皮肤试验。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应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应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4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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