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治疗成人(≥18岁)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急性细菌性鼻窦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社区获得性肺炎、皮肤和皮肤组织感染、复杂性腹腔内感染、鼠疫、轻至中度盆腔炎性疾病等,详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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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盐酸莫西沙星。 |
本品主要成份为噻托溴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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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
BoehringerIngelheimInternationalGmbH(德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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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246 |
H20140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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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成人(≥18岁)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急性细菌性鼻窦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社区获得性肺炎、皮肤和皮肤组织感染、复杂性腹腔内感染、鼠疫、轻至中度盆腔炎性疾病等,详见说明书。 |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哮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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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盐酸莫西沙星片用于感染性疾病(详见【适应症】)的治疗,通用的用法用量如下所示,但必须结合疾病严重程度由临床医生最终确定。(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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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和其他重要的不良反应:1.致残和潜在的不可逆转的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肌健炎和肌键断裂、周围神经病变和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2.肌腱病和肌腱断裂。3.QT间期延长。4.过敏反应。5.其他严重并且有时致命的反应。6.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中枢神经系统的良反应和精神疾病的不良反应)。7.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8.周围神经病变。9.对血糖的干扰。10.光敏感性/光毒性。11.耐药菌的形成。在[注意事项]下对以上不良反应进行了详细说明。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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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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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治疗成人(≥18岁)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急性细菌性鼻窦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社区获得性肺炎、皮肤和皮肤组织感染、复杂性腹腔内感染、鼠疫、轻至中度盆腔炎性疾病等,详见说明书。 |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哮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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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致残和潜在的不可逆转的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肌腱炎和肌腱断裂、周围神经病变、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使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包括盐酸莫西沙星),已有报告在同患者的身体不同器官系统同时发生致残和潜在的不可逆转的严重不良反应,通常包括:肌健炎,肌踺断裂,关节痛,肌痛,周围神经病变和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幻觉,焦虑,抑郁,失眠,严重头痛和错乱)。这些不良反应可发生在使用盐酸莫西沙星后数小时至数周。任何年龄段的患者,之前没有相关风险因素,均有报告发生这些不良反应。 2、肌腱病和肌腱断裂 氟喹诺酮类药物,包括盐酸莫西沙星,会使所有年龄段患者的肌健炎和肌键断裂的风险增加。这种不良反应最常发生在跟键,跟腱断裂可能需要手术修复。也有报告在肩、手部、肱二头肌、拇指和其他肌踺点出现肌键炎和肌腱断裂。肌健炎和肌键断裂可发生在开始使用莫西沙星后数小时或数天,或结束治疗后几个月。肌键炎和肌腱断裂可双侧发生。这种风险在60岁以上老年患者,服用皮质类固醇药物患者及肾脏、心脏或肺移植手术的患者中进一步增加。除了年龄和使用皮质类固醇的因素外,另可独立增加肌腱断裂风险的因素包括剧烈的体力活动,肾功能衰退以及以前的肌踺疾病,如类风湿关节 |
1、噻托溴铵作为每日一次维持治疗的支气管扩张药,不应用作支气管痉挛急性发作的初始治疗,即抢救治疗药物。2、在吸入噻托溴铵粉末后有可能立即发生过敏反应。3、与其它抗胆碱能药物一样,对于窄角型青光眼、前列腺增生、或膀胱颈梗阻的患者应谨慎使用。4、吸入药物可能引起吸入性支气管痉挛。5、与所有主要经肾脏排泄的药物一样,对于中、重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只有在预期利益大于可能产生的危害时,才能使用噻托溴铵。尚无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使用噻托溴铵的经验。6、胶囊应该密封于囊泡中保存,仅在用药时取出,取出后应尽快使用,否则药效会降低,不小心暴露于空气中的胶囊应丢弃。7、患者需注意避免将药物粉末弄入眼内。必须告知患者药粉误入眼内可能引起或加重窄角型青光眼、眼睛疼痛或不适、短暂视力模糊、视觉晕轮或彩色影像并伴有结膜充血引起的红眼和角膜水肿的症状。如果出现窄角型青光眼的征象,应停止使用噻托溴铵并立即去看医生。8、口干,是由抗胆碱能治疗引起的,长期可引起龋齿。9、噻托溴铵的使用不得超过一天一次。10、本胶囊仅供吸入,不能口服。11、未进行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影响的研究。根据在推荐剂量下得到的药理学和不良反应特性,未有证据显示会影响驾驶和操作机器的能力。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