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敏感菌引起的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伤寒,骨和关节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等全身感染。滴眼液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如结膜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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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乳酸环丙沙星。 |
琥乙红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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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康达制药有限公司 |
西安利君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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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5224 |
国药准字H200003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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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敏感菌引起的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伤寒,骨和关节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等全身感染。滴眼液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如结膜炎等)。 |
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军团菌病。3.肺炎支原体肺炎。4.肺炎衣原体肺炎。5.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7.厌氧菌所致口腔感染。8.空肠弯曲菌肠炎。9.百日咳。10.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及口腔、上呼吸道医疗操作时的预防用药(青霉素的替代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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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乳酸环丙沙星: 1、稀释于100ml相容的溶液(参见“配伍禁忌”)静脉滴注。 2、成人常用量:一日0.2g,每12小时静脉滴注1次,滴注时间为60分钟以上。大静脉慢速静滴可最大程度地减少患者的不适和减少对静脉的刺激。 3、严重感染或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可加大剂量至一日0.8g,分2次静脉滴注。 疗程: (1)尿路感染: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7-14日。 (2)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7-14日。 (3)肠道感染:5-7日。 (4)骨和关节感染:4-6周或更长。 (5)伤寒:10-14日。 4、配伍禁忌:环丙沙星可以和生理盐水、林格氏液和林格乳酸液、10%果糖溶液、含0.225%或0.45%氯化钠的5%葡萄糖溶液相容。当环丙沙星溶液与相容的溶液混合时,由于微生物学和光敏性的原因,溶液应在混合后尽早使用。 乳酸环丙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本品供静脉滴注给药。对任何病人,使用剂量应根据感染的程度和性质,病原菌的敏感性,患者机体抵抗能力以及肝肾功能来确定。 1、成人一般用量为一次0.1-0.2g,每12小时静脉滴注一次,每0.2g滴注时间至少在30分钟以上。 2、严重感染或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天2-3次。 3、疗程视感染程度而定。通常治疗持续7-14天,一般在感染症状消失后还应继续使用至少2天;尿路感染: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7-14日;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7-14日;肠道感染:5-7日;骨和关节感染:4-6周或更长;伤寒:10-14日。 乳酸环丙沙星注射液: 1、成人常用量一日0.2g,每12小时静脉滴注1次,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 2、严重感染或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可加大剂量至一日0.8g,分2次静脉滴注。 3、尿路感染: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7-14日。 4、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7-14日。 5、肠道感染:5-7日。 6、骨和关节感染:4-6周或更长。 7、伤寒:10-14日。 乳酸环丙沙星滴眼液: 滴于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乳酸环丙沙星阴道泡腾片: 阴道给药,一日1次,于每晚临睡前清洁外阴后,将本品0.1g放入阴道后穹窿处,连用7日。 |
口服,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军团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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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注射用乳酸环丙沙星、乳酸环丙沙星氯化钠注射液、乳酸环丙沙星注射液、乳酸环丙沙星滴眼液: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乳酸环丙沙星阴道泡腾片: 对本品及其他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孕妇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1.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2.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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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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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敏感菌引起的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伤寒,骨和关节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等全身感染。滴眼液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如结膜炎等)。 |
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军团菌病。3.肺炎支原体肺炎。4.肺炎衣原体肺炎。5.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7.厌氧菌所致口腔感染。8.空肠弯曲菌肠炎。9.百日咳。10.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及口腔、上呼吸道医疗操作时的预防用药(青霉素的替代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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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注射用乳酸环丙沙星、乳酸环丙沙星氯化钠注射液、乳酸环丙沙星注射液: 1、稀释于100ml相容的溶液(参见“配伍禁忌”)静脉滴注。 2、成人常用量:一日0.2g,每12小时静脉滴注1次,滴注时间为60分钟以上。大静脉慢速静滴可最大程度地减少患者的不适和减少对静脉的刺激。 3、严重感染或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可加大剂量至一日0.8g,分2次静脉滴注。 疗程: (1)尿路感染: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7-14日。 (2)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7-14日。 (3)肠道感染:5-7日。 (4)骨和关节感染:4-6周或更长。 (5)伤寒:10-14日。 4、配伍禁忌:环丙沙星可以和生理盐水、林格氏液和林格乳酸液、10%果糖溶液、含0.225%或0.45%氯化钠的5%葡萄糖溶液相容。当环丙沙星溶液与相容的溶液混合时,由于微生物学和光敏性的原因,溶液应在混合后尽早使用。 乳酸环丙沙星滴眼液: 偶有局部一过性刺激症状,可产生局部灼伤和异物感。此外眼睑水肿、流泪、畏光、视力减低、过敏反应等较少见。 乳酸环丙沙星阴道泡腾片: 阴道给药,一日1次,于每晚临睡前清洁外阴后,将本品0.1g放入阴道后穹窿处,连用7日。 |
本品属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为红霉素的琥珀酸乙酯,在胃酸中较红霉素稳定。本品系抑菌剂,但在高浓度时对某些细菌也具杀菌作用。对葡萄球菌属(包括产酶菌株)、各组链球菌和革兰阳性杆菌均具抗菌活性。奈瑟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鲍特氏菌等也对本品敏感。本品对除脆弱拟杆菌和梭杆菌属以外的各种厌氧菌亦具抗菌作用。对军团菌属、胎儿弯曲菌、某些螺旋体、肺炎支原体、立克次体属和衣原体属也有抑制作用。本品可透过细菌细胞膜,在接近供位(P位)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成可逆性结合,阻断了转移核糖核酸(t-RNA)结合至“P”位上,同时也阻断了多肽链自受位(“A”位)至“P”位的位移,从而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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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乳酸环丙沙星注射剂: 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2、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3、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4、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发生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 5、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6、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 乳酸环丙沙星滴眼液: 1、只用于滴眼。 2、使用过程中若出现皮疹等过敏症状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 乳酸环丙沙星阴道泡腾片: 1、使用过程中若出现过敏反应或有明显刺激反应产生时,应立即停药。 2、长期大量使用经黏膜吸收后,也可产生与全身用药相似的不良反应。因此肝、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 |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3.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耐受。5.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6.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