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胃炎及反流性食管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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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拉呋替丁。 |
本品活性成份为替格瑞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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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康达制药有限公司 |
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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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0077 |
国药准字J20130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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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胃炎及反流性食管炎。 |
本品用于急性冠脉综合征(不稳定性心绞痛、非ST段抬高心肌梗死或ST段抬高心肌梗死)患者,包括接受药物治疗和经皮冠状动脉介入(PCI)治疗的患者,降低血栓性心血管事件的发生率。与氯吡格雷相比,本品可以降低心血管死亡、心肌梗死或卒中复合终点的发生率,两治疗组之间的差异来源于心血管死亡和心肌梗死,而在卒中方面无差异。 在ACS患者中,对本品与阿司匹林联合用药进行了研究。结果发现,阿司匹林维持剂量大于100 mg会降低替格瑞洛减少复合终点事件的临床疗效,因此,阿司匹林的维持剂量不能超过每日1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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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成人口服,一次10mg,一日2次。餐后或睡前服用。 |
口服。本品可在饭前或饭后服用。 本品起始剂量为单次负荷量180mg(90mg2片),此后每次1片(90mg),每日两次。 除非有明确禁忌,本品应与阿司匹林联合用药。在服用首剂负荷阿司匹林后,阿司匹林的维持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75~100mg。 已经接受过负荷剂量氯吡格雷的ACS患者,可以开始使用替格瑞洛。 治疗中应尽量避免漏服。如果患者漏服了一剂,应在预定的下次服药时间服用一片90mg(患者的下一个剂量)。 本品的治疗时间可长达12个月,除非有临床指征需要中止本品治疗(见【药理毒理】)。超过12个月的用药经验目前尚有限。 急性冠脉综合征患者过早中止任何抗血小板药物(包括本品)治疗,可能会使基础病引起的心血管死亡或心肌梗死的风险增加,因此,应避免过早中止治疗。 特殊人群 儿童患者:本品在18岁以下儿童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肾功能损害患者: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见【药代动力学】)。尚无本品用于肾透析患者的相关信息。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肝功能损害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在中-重度肝损害患者对本品进行研究,因此,本品禁用于中-重度肝损害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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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禁用于已知对本品或其中成分过敏者。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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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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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尚无有关怀孕妇女使用替格瑞洛治疗的对照研究。动物研究显示,母体接受约5~7倍人体最大推荐用药剂量(MRHD,根据体表面积)时,替格瑞洛会引发胎儿畸形。只有潜在获益大于对胎儿的风险时,才能在怀孕期间使用替格瑞洛。哺乳替格瑞洛或其活性代谢产物是否会分泌到人乳中仍是未知。替格瑞洛可通过大鼠乳汁分泌。由于许多药物可分泌至人乳中,且替格瑞洛对哺乳婴儿有潜在严重不良反应可能,因此,应在考虑替格瑞洛对母亲的重要性后,在决定是停止哺乳还是中止药物。儿童用药:本品对18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见【用法用量】。在PLATO研究中,43%的患者≥65岁,15%的患者≥75岁。各治疗组和年龄组的相对出血风险是相似的。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的安全性或有效性总体无差异。然而,根据临床经验并不能确定老年与年轻患者之间的药效差异是一致的,某些老年患者对药物更为敏感的情况不能排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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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胃炎及反流性食管炎。 |
本品用于急性冠脉综合征(不稳定性心绞痛、非ST段抬高心肌梗死或ST段抬高心肌梗死)患者,包括接受药物治疗和经皮冠状动脉介入(PCI)治疗的患者,降低血栓性心血管事件的发生率。与氯吡格雷相比,本品可以降低心血管死亡、心肌梗死或卒中复合终点的发生率,两治疗组之间的差异来源于心血管死亡和心肌梗死,而在卒中方面无差异。 在ACS患者中,对本品与阿司匹林联合用药进行了研究。结果发现,阿司匹林维持剂量大于100 mg会降低替格瑞洛减少复合终点事件的临床疗效,因此,阿司匹林的维持剂量不能超过每日1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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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据日本文献报道,在包含1287例受试者的临床研究中,不良反应总发生率为2.5%(32例)。主要不良反应为便秘(2例),22例出现实验室检查值异常。 1、严重不良反应: (1)肝功能损害:可能出现伴AST、ALT、γ-GTP等升高的肝功能损害和黄疸症状。所以需密切观察,一旦出现上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对应的处理。 (2)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有可能出现粒细胞减少(早期症状:咽喉疼痛、全身倦怠、发热等)和血小板减少。一旦出现上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的处理。 2、与其他H2受体阻滞药类似的严重不良反应:文献报道,H2受体阻滞药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全血细胞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间质性肾炎、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征)、横纹肌溶解症、房室传导阻滞和不全收缩等。 3、其它的不良反应:可能出现下列不良反应。一旦出现下述异常应给予相应地减量、停药等适当处理。 (1)过敏症状:皮疹、荨麻疹、瘙痒(不详)。 (2)血液:白细胞数增加(0.1-<0.5%);嗜酸性细胞数增加、白细胞数减少、红细胞数减少、红细胞压积减少(<0.1%);Hb减低(不详)。 (3)肝脏:AST(GOT)、ALT(GPT)、A1-Pг-GTP、总胆红素升高(0.1-<0.5%);LDH、TTT升高(<0.1%)。 (4)肾脏:尿蛋白异常(0.1-<0.5%);BUN升高(<0.1%)。 (5)精神神经系统:头痛、失眠、嗜睡(<0.1%);可逆性精神错乱、幻觉、眩晕(不详)。 (6)循环系统:心悸、发烧感、潮热(<0.1%)。 (7)消化系统:便秘(0.1-<0.5%);腹泻、大便硬结(<0.1%);恶心、呕吐、腹部膨胀感、食欲不振(不详)。 (8)其它:血清尿酸升高、C1升高(0.1-<0.5%);月经延迟、血钠升高、血钾减低(<0.1%);乳房女性化(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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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慎用。 2、老年患者、肝和肾功能损害患者(有加重症状的可能性)慎用。 3、透析患者慎用。 4、治疗前应证实胃溃疡为良性,用药后改善的胃溃疡症状并不排除胃癌的可能性。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妊娠或怀疑妊娠的妇女,除非判断治疗上所获利益大于对胎儿的危险,否则妊娠妇女不应服用本药物(妊娠中给药有关安全性尚未确立)。授乳期妇女,给药期间应停止授乳(动物试验发现拉呋替丁存在于乳汁中)。 6、儿童用药:对儿童有关安全性尚未确立,无使用经验。 7、老年用药:一般高龄者的生理机能减低,需注意用量、给药间隔期,在密切观察下慎重给药。 8、药物过量:健康成人单次口服拉呋替丁160mg(Cmax1666ng/ml)及一次60mg,一日2次,共8日反复口服(Cmax804ng/ml),未见血压等变化。尚无相关药物过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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