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胃炎及反流性食管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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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拉呋替丁。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去氧孕烯0.15mg和炔雌醇30μg。辅料为:马铃薯淀粉,无水硅胶,a-生育酚,硬脂酸。聚乙烯呲咯烷酮,一水合乳糖,丙醇和纯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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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康达制药有限公司 |
N.V.Organ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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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0077 |
注册证号H20171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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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胃炎及反流性食管炎。 |
避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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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成人口服,一次10mg,一日2次。餐后或睡前服用。 |
在月经周期的第1天,即月经来潮的第1天开始服用本品。也可以从月经来潮的第2-5天开始服用,但建议您在第一个服药周期的最初7天,同时采用屏障避孕法。按照箭头所指的方向每天约同一时间服一片本品,连续服21天,随后停药7天,在停药的第8天开始服用下一板。(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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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禁用于已知对本品或其中成分过敏者。 |
通常在使用复方口服避孕药的开始几个周期会出现一些轻度的反应,如恶心、头痛、偏头痛、乳房胀痛、增生以及在月经周期中出现点滴的出血。一些较为少见的不良反应包括,呕吐、腹痛、腹泻;情绪低落、情绪改变;不能耐受隐形眼镜;乳房溢乳、阴道分泌物改变;各种皮肤不适(如皮疹、荨麻疹、光敏性、结节性红斑、多形性红斑);体液潴留;体重改变;过敏反应;性欲改变等不良反应。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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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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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胃炎及反流性食管炎。 |
避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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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据日本文献报道,在包含1287例受试者的临床研究中,不良反应总发生率为2.5%(32例)。主要不良反应为便秘(2例),22例出现实验室检查值异常。 1、严重不良反应: (1)肝功能损害:可能出现伴AST、ALT、γ-GTP等升高的肝功能损害和黄疸症状。所以需密切观察,一旦出现上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对应的处理。 (2)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有可能出现粒细胞减少(早期症状:咽喉疼痛、全身倦怠、发热等)和血小板减少。一旦出现上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的处理。 2、与其他H2受体阻滞药类似的严重不良反应:文献报道,H2受体阻滞药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全血细胞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间质性肾炎、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征)、横纹肌溶解症、房室传导阻滞和不全收缩等。 3、其它的不良反应:可能出现下列不良反应。一旦出现下述异常应给予相应地减量、停药等适当处理。 (1)过敏症状:皮疹、荨麻疹、瘙痒(不详)。 (2)血液:白细胞数增加(0.1-<0.5%);嗜酸性细胞数增加、白细胞数减少、红细胞数减少、红细胞压积减少(<0.1%);Hb减低(不详)。 (3)肝脏:AST(GOT)、ALT(GPT)、A1-Pг-GTP、总胆红素升高(0.1-<0.5%);LDH、TTT升高(<0.1%)。 (4)肾脏:尿蛋白异常(0.1-<0.5%);BUN升高(<0.1%)。 (5)精神神经系统:头痛、失眠、嗜睡(<0.1%);可逆性精神错乱、幻觉、眩晕(不详)。 (6)循环系统:心悸、发烧感、潮热(<0.1%)。 (7)消化系统:便秘(0.1-<0.5%);腹泻、大便硬结(<0.1%);恶心、呕吐、腹部膨胀感、食欲不振(不详)。 (8)其它:血清尿酸升高、C1升高(0.1-<0.5%);月经延迟、血钠升高、血钾减低(<0.1%);乳房女性化(不详)。 |
本品时炔雌醇和去氧孕烯复方制剂。其避孕作用主要是通过对垂体-性腺轴的排卵抑制作用来实现,另外还能增加宫颈粘液的粘稠度,阻止精子的穿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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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慎用。 2、老年患者、肝和肾功能损害患者(有加重症状的可能性)慎用。 3、透析患者慎用。 4、治疗前应证实胃溃疡为良性,用药后改善的胃溃疡症状并不排除胃癌的可能性。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妊娠或怀疑妊娠的妇女,除非判断治疗上所获利益大于对胎儿的危险,否则妊娠妇女不应服用本药物(妊娠中给药有关安全性尚未确立)。授乳期妇女,给药期间应停止授乳(动物试验发现拉呋替丁存在于乳汁中)。 6、儿童用药:对儿童有关安全性尚未确立,无使用经验。 7、老年用药:一般高龄者的生理机能减低,需注意用量、给药间隔期,在密切观察下慎重给药。 8、药物过量:健康成人单次口服拉呋替丁160mg(Cmax1666ng/ml)及一次60mg,一日2次,共8日反复口服(Cmax804ng/ml),未见血压等变化。尚无相关药物过量资料。 |
1.开始服药前请咨询医师。包括体检,采集完整的个人和家族病史,物别注意检查血压。 2.连续服用本品3个月以上,应去医院进行检查。服用本品时应当每年进行体检,在体检工程中向医师说明正在服用本品。 3.在7天的停药期中通常会出现撤退性出血,通常在最后一次服药后2-3天发生,且可能持续到服用下一板药前还不会结束。 4.静脉或动脉血管疾病,肿瘤者慎用。 5.如果发生药片漏服,胃肠道反应或某些药物合用,药效有可能降低。如草药Saint John's Wort(贯叶连翘)不得与本品同时使用,因其会减少血清浓度以及降低本品药效。 6.出现下列情况应当停止使用并咨询医师:听力或视觉障碍、持续血压升高、胸部锐痛或突然气短、偏头痛、乳房肿块、癫痫发作次数增加、严重腹痛或腹胀、皮肤黄染或全身瘙痒等。 7.如果漏服在12小时内,避孕效果不会降低。一旦想起立即补服,并在常规时间服用下一片。如果漏服超过12小时,避孕效果可能降低。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入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